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几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总的看,我们的干部队伍是好的,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党员干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反腐倡廉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前需要特别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那么,管好自己,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2、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的规定。公正正派用人,对跑官要官的,不但不给,还要批评教育,并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绝不允许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干违法乱纪的事。第二,领导干部要管好下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每个领导干部,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干部对自己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护短,不姑息。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省、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全委会上报告本人及
3、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党组织如发现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认真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出国等情况。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展诚恳有效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巡视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尽可能把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情况了解清楚。第四,严肃党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就是失职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对不能按照规定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对疏于管理监督,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不按制度办事,不能坚决抵抗跑官要官,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都要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追究责任。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