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街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1311258 上传时间:2023-04-1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街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3年街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3年街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3年街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2023年街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工作力量,提升群众对基层效劳工作的满足率,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仔细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续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力量培训,不断锤炼思想定力、战略定力、道德定力,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增加“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重点 一持续深化开展党的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把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重要内容

2、,分层分类开展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培训,坚持整体把握、扎实推动,通过政治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固定党日、专家辅导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引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化学习领悟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代背景、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深化理解其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始终做到政治上糊涂、信念上坚决、理论上自信、行动上落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开工作的力量。 二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连续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假设干准那么?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党

3、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学习培训;将正面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做示范、树标杆、明导向的同时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三聚焦党员干部提能行动培训。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宽领域开展从严治党、城市建设、社区进展治理等主题突出的专题培训,关心干部明晰进展方向、找准问题差距、解答疑难困惑,提高干部的综合素养。 三、培训对象 培训根据分类开展的原那么,分季度组织实施。 一街道领导干部和各社区书记。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扎实开展好党工委中

4、心组扩大学习,强化政治站位。 二街道机关干部和各社区三职干部。由街道党工委总览培训,开展增加“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专题学习,加强有用技术培训,干部人才全方位成长。 三社区后备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由街道各业务部门和社区两委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熬炼,提升队伍工作力量。 四、学习形式 依据重点学习内容及实际状况,充分利用微信、网上直播等平台,实行三种形式:一是通过党工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固定党日、工作例会传达、党工委会专题学习等方式开展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打牢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根底;二是邀请区级以上部门专家,党校教授、党建工作带头人、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等进行授课辅导,全年开展

5、专家教授等辅导4次;三是利用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党建引领社区进展治理示范点等阵地,联合工青妇等组织,有规划、有组织地支配党员干部“走出去参观学习。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形式,提高党员学习乐观性,实现党员教育常常化、日常化,确保“标准化、常态化、制度化。 五、学习要求 一严格纪律。党员干部切实增加政治责任感,自觉听从学习培训规划支配,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仔细完成规定的培训学习任务。 二强化监督。要严格根据“事前登记、事后记录要求开展学习,牵头部门在开展培训前2个工作日到党建办进行登记,并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记录表附件1报党建办备案。街道将把各部门和社区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底考核范围,各部门每年牵头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纪工委将对学习状况进行定期督查,每个季度对党员干部学习状况进行通报。 三统筹兼顾。切实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与做好全年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长计议,统筹支配,以学习的成果来推动和检验街道全面工作。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