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一、总那么 1、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xxxx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管理,本所所有员工除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外,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所称员工是指xx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所有员工。 二、招聘及入职制度 1、招聘方式、原那么 本所根据年度开展方案和工作目标制订员工招聘方案,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那么通过内部推荐、员工自荐和外部招聘方式来招聘人员。 2、录用与入职 2.1经录用后,如发现被录用之人员与应聘时表述不一致,事务所可单方面予以解除合同。 2.2新入职员工报到,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2、的证明、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2.3员工提交的证件及简历必须真实无误,发现作假,事务所将立即辞退。 2.4员工到相应行政部门录入指纹考勤。 2.5员工个人资料如有变动时,如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应行政部门,以便做出相就调整。 3、试用转正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时间为1-3个月,所里相应部门负责人会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做综合评估后,并主任审核批准,方可转正。 4、员工离职 4.1事务所及员工均有权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填写离职申请书向公司提出申请。离职日期以公司领导批核为准。 4.2员工在离开事
3、务所前,必须按事务所离职程序办理手续,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事项交接清单并归还事务所领用的一切物品和借款,包括移交在职期间的工作文档、客户 及工作关系等并办理好工作交接。 4.3任何原因离职而未办离职手续的员工,事务所将不予发放剩余薪资。员工 1由于未办理手续给事务所带来的损失,事务所保存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作息时间制度 1、行政系统:行政后勤部、财务部、xxxx: 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上班时间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7:30时,12:00至13:00时午休。 2、调查员作息时间: 因调查员的工作性质,其具体作息时间另行拟定。 3、xxxx作息时间: 3.1无特殊任务时,上班时间
4、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7:30分,12:00时至13:00时午休。 3.217:30时后执行任务时,如外出时间超过22:00时,第二日上班时间为9:30;外出时间超过24:00时,第二日上班时间为10:00;外出时间超过第二日2:00时,第二日上班时间为12:00;其他工作时间同上条。 3.3因周末或节假日执行催收任务,导致当月休息日缺乏8日的,可当月申请补足8个休息日。 4、在上述工作时间外,假设有工作需要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三、岗位责任制度 1、本所员工应严格按xxxx律师事务所机构及岗位设置的规定,认真、及时、负责任地履行本岗位职责。 2、对律所安排的工作应及时完成,假设
5、工作过程中出现困难或难以完成时,应立即汇报原因并设法处理。 四、外出登记批准制度 1、本所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非因工作原因不得脱离岗位。 2、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的,必须到办公室进行外出登记并在律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必须完整且保证联系畅通。如因时间关系无法及时到所进行相关登记的,需联系办公室代为登记,外出归来后应填写归所时间。未登记视为脱岗,按旷工处理。 3、如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做出出差方案,同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前方可执行。经主任批准可在出差前向财务借支出差费用,外地出差回所后2个工作日内、成都外出回所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出差工作的详细情况,将所有
6、收取的费用向律所交清,并将出差费用整理清楚,经会计和主任审批后到财务办理 2报销手续。 五、请假制度 本所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上岗的,必须完整填写请假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主任签字批准,请假期间工资相应扣除。除特殊情况外,需至少提前一天请假,并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好。请假前应交待好工作代理人,以便可以代为处理相应工作事务,且工作代理人须在请假条上签字。除国家规定的可以带薪请假外,其余请假将会按规定扣除相应工资。日工资扣除标准按平均一个月22个工作日计算。 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本所员工因公外出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需报律所批准并进行车辆使用登记。本所员工非因公不得借用车辆。
7、 2、因公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合法使用,律所专管人员每周查询一次违章。假设使用人违法违规驾驶或发生车辆事故的,按以下规定承当责任: 2.1凡在高速公路、成都二环路和三环路超速行驶的,或其他道路上超速50%以上的,由驾驶人承当全部责任,并在违法行为确认后三日内负责处理完毕。 2.2大成都范围内不按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由驾驶人承当全部责任,并在违法行为确认后三日内负责处理完毕。 2.3大成都范围外非成心不按信号灯通行、其他道路上非成心超速缺乏50%、非成心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非成心违反禁令标志的,由驾驶人处理扣分,罚款由驾驶人和律所各承当一半。驾驶人应在违法行为确认后三日内负责
8、处理完毕,凭交罚款凭证向律所报销一半的费用。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由违法驾驶人承当责任。 2.4车辆发生擦挂等轻微事故,由驾驶员每次交纳200元,该款作为债权催收组的公共经费。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清洁卫生共建共享。在律所安排的清洁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清洁卫生,非值班人员应积极保持清洁卫生。 2、工作期间,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吸烟。 八、保密制度 本所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合作单位信息、调查客户信息、催收客户信息、诉讼客户信息、律所业务状况和业务流程、律所财务数据等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包括与本岗位无关的本所其他工作人员,否那么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律所规章制度,律所可单方解除劳动
9、关系,触及刑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制度 1、本所信息发布于本所建立的qq,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通知全所员工。 2、本所文件发布于本所建立的qq群、同时在律所办公室张贴,文件一经发布并办公室公开张贴后视为已通知并书面送达。 十、奖惩制度 1、本所员工未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岗位职责,除按规定接受处分外,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律所规章制度,律所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2、本所员工每月考核为全勤完全遵循作息时间的,由律师事务所奖励50元,并可当月申请带薪请假2小时。 3、本所员工不得迟到早退,一月内出现第一次罚款10元、一月内出现第二次罚款20元、一月内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罚款50元/次。1月内连续
10、3次或累计4次迟到、早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律所规章制度,律所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4、严禁旷工,未请假而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或超假逾期未上班或迟到早退40分钟以上或当天无打卡记录的为旷工。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1天罚款200元;一月内出现二次旷工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律所规章制度,律所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5、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工作连续满一年的员工,可申请3天带薪年假。 如因所里业务开展需要或调整以及情势变更需修改本所规章制度时,另行公示。 xxxx律师事务所二oxx年十二月二日 4 第二篇: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浙江xxxx律师事务所 规章制度 文明效劳标准 律师是提供法律效劳
11、的专业人员,为优化工作质量,树立律师新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思想,敬业爱岗,讲奉献、讲正气、讲文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效劳。 2、在执业活动,举止文明,语言标准,衣冠整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3、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尊重同行,禁止不正当竞争。 4、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那么,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6、廉洁自律、禁止私自收案、收费,不得接受当事人的任何额外报酬和馈赠。 7、建立赔偿制度,认真对待当事人投诉并及时处理,诚恳接受社
12、会与当事人监督。 8、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9、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浙江xxxx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一月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水平,保证律师队伍的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为人民效劳的从业思想。 2、遵守宪法和法律,培育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努力提高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对律师进行经常性的从业宗旨、职业道德、从业清廉等政治教育,使律师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4、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效
13、劳。 5、积极参加局、所组织的政治、业务等学习,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树立坚决的政治立场、效劳大局意识。 6、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 浙江xxxx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一月 收案制度 第一条事务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那么以及事务所章程,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事务行客户部负责收案工作。第三条收案程序 一咨询阶段。律师了解案情,决定是否收案,协商费用。 二委托阶段。签订委托合同、交纳费用。 第四条事务所承方法律事务,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 律师应自觉遵守司法部关于律师执业的“六条禁令,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收案、收费。 第五条事务所建立业务收案登记薄,分类编号。 业务按
14、刑事诉讼案件、民商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工程参谋、常年参谋、咨询、代书分类。 第六条事务所按照规定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送业务统计报表,事务所主任对报表内容进行审查,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 第七条事务所收案时,客户部进行利益冲突审查。 如准备接收的案件与事务所已经接收的案件存在利益冲突,应当告知委托人,原那么上不再收案。 如委托人仍然坚持委托,事务所可以收案,但必须指定不同的律师办理。 第八条事务所应当如实告知委托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出现的后果。 对于存在明显败诉风险的诉讼仲裁案件,事务所有权决定不予受理;诉讼风险明显,但委托人仍然要委托的,事务所可以接受委托。 第九条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如实告知委托人收费标准、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办理委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委托人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事务所各存一份。第十条事务所原那么上统一分配业务。 对委托人有指名要求的,事务所一般满足其要求。 浙江xxxx律师事务所 二0一0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