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机关内部制度 目录 一、工作制度第01页 (一)总那么第01页 (二)决策第01页 (三)资金管理第02页 (四)工作程序第02页 (五)监督第06页 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第06页 (六)机关财务管理第06页 (七)会议第2023页 (八)学习第2023页 (九)作息第2023页 (十)公文处理第11页 (十一)平安保卫第11页 (十二)环境卫生第12页 (十三)小汽车使用管理第13页 (十四)引资争资第14页 (十五)其他第15页 三、廉洁自律制度第15页 预算外资金拨付。用款单位向对口业务股室申报预算外资金用款方案,填开“审批单;根据其收入缴存情况和核定的拨款比率,业务股室初审,非税局复
2、审并开出“拨款书予以拨款。 对帐。每月初,非税局编制“预算外资金余额表交各业务股室或会计管理中心,各业务股室和会计管理中心应及时核对各单位帐户余额,年终决算数非税局数为准。 票据领用。行政执法单位凡需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基金收据、罚没款等票据的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核发的“委托收费证以及合法的执罚收费文件,由单位财务或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到非税局或农税局领取。所收票款应按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收缴别离的管理方法及时解缴。续领收据的必须将上次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回销号,经核对无误方可领购新的收据,纳入“大厅收费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XX省财政厅监制的XX省收费基金缴款凭证票,统一
3、由政务公开中心领取,再由中心分发到银行,单位不再领取手工票据。 第22条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监督股为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凡财政部门组织的检查,应由监督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提出方案,成立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统一编制有关文书。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检查报告,由被检查单位签章。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违纪事实,报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核后下达处理决定;对违纪金额小、情节轻微的问题,经批准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应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第23条全局的全体员工既是各项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同时又是监督者,对于违反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每一位员工都可向自己的上一级乃至局长反映。全体员工不仅自己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规章制度的指令。对于违规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不管何种情况,按其所在岗位职责追究相应责任。 第24条局纪检监察室和财政监督股应认真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每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