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 篇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汇编 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且只能 在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22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 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 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 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存账外公款。 (
2、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 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 查。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根本工作 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
3、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效劳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开展规划和年度方案。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方案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度规划 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 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阔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 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方法,及返利分 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理事会议, 随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制度 1、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工作由监事会组织实施,建立民
4、主理财小组, 保证社员对专业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2、专业合作社的账务由监事会专人保管,实现账款分开,主管人员 做到认真核对,账目清楚。 3、专业合作社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时,必须手续完备,开具收款 收据。收取的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局部应及时送存开户行。现金支付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4、专业合作社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结账核对, 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做到账面与金额相符。 3、专业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方案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代表 大会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4、专业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以下民主管理的权利。 有权对新公布的财务
5、账目提出质疑; 有权要求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有权逐级反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实行分级负责制。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按照“一 人多票或“一人一票方式审议表决通过。 2、专业合作社实行逐级管理,理事长假设请假或外出时,由副理事长 暂时行使理事长的职权。 3、专业合作社监事部门,负责日常理事会工作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并及时向理事会反响广阔社员的意见和建议。 2、日常事项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 事项,一般由主管理事召集会议讨论决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碰到特殊情况应向理事长汇报,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3、专业合作社
6、实行办公会议制度。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部门负责 人组成,理事长确立议题,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负责监督。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召集,对专 业合作社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4、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需半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主持会议,监 事长汇报半年合作社工作开展以及财务监管情况。 4、专业合作社实行请示和报告制度。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向理事长报 告工作,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理事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每年年终要作出书面报告。 专业合作社奖惩制度 为提高广阔社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特设立了奖惩制度。 1、奖励对象。专业合作社社员职工及相关人员。 2、奖励条件: (1)遵守本社章程
7、和各项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推广农机操作新模式,引进管理新方法,开拓业务新领域,带动农机新用户,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业绩突出者给予重奖。 (2)对本社作出特殊奉献的非社员,经理事会提议,社员大会通过,参与专业合作社管理。 3、处分对象: 专业合作社社员职工违反本社章程和制度规定,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损害专业合作社利益等行为。 4、处分方式: 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理、政纪处分、除名退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与职责 理事长(兼经理) 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8、;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六)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七)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八)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 (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十)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成员大会职权 1、审议制定、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
9、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决定盈余分配方案或亏损处理方案; 4、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5、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6、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8、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等事项; 9、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本专业社成员和有意向参加本社的广阔种植户。 2、成员必须接受本社的技术方案,按标准要求进行种植生产。 3、根据技术要求对成员进行培训班,进行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和推广,传授专业技术。 4、每年聘请专
10、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知识讲座,传授新知识、新观念,帮助解决生产操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每年组织成员进行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共同开展。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开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方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参加、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
11、产平安;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合作社财产物资,设立固定资产专门账户进行登记,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2、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贰佰元以上的列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保管,确定专人负责,实行实物负责制。 4、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5、财务部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做到账实相符。 6、固定资产的缺损,在查明原因后,追究保管人(或当事人)的责任。 篇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
12、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社员管理制度 (附: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附: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6、盈余分配制度 7、学习培训制度 _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表达民主管理的原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
13、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开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023、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等(注:局部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