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压力容器平安技术治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治理的指导思想,治理机构,治理范围;锅炉压力容器设计、订货、制造、进厂复验、安装、使用登记、使用治理、修理改造、定期检验、耐压试验、平安附件治理等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平安技术的治理。 2 总那么 2.1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察暂行条例,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一生治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平安运转,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没有提到的内容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有关规定。 3 治理职责 3.1 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基建锅炉压力容器设计、订货、制造、复验、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监视,公司内所有单位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监视
2、治理。 3.2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应由设备员负责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日常治理及使用。 4 治理内容和要求 4.1 压力容器治理 4.1.1 压力容器治理与检验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视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平安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原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治理规那么,原化工部颁发的在用化工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下简称化检规)。 4.1.2 压力容器治理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 a) 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 b) 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25Mpa.L; c)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3、 4.1.3 压力容器设计 4.1.3.1设计单位对不能进展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应在图样上注明对使用的特别要求,并应与使用单位协商提出推荐的使用年限和保证措施。 4.1.3.2设计单位对不能进展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应注明计算厚度,使用中定期检验和耐压试验的要求。 4.1.3.3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质保体系和设计质量的监视治理。对定型压力容器的选型有权提出意见。 4.1.4 压力容器订购 4.1.4.1 压力容器及平安附件,必须订购有相应制造资历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须有平安监察机构监检章。 4.1.4.2 订购的压力容器交货时,必须同时带有压力容器产质量量证明书。 4.1.
4、5 压力容器制造与组焊 4.1.5.1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必须获得制造资历。 4.1.5.2 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保体系监视治理。 4.1.6 压力容器进厂复验 4.1.6.1 压力容器进厂时须经设备动力部复检。 4.1.6.2 复检内容 a) 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及其它有关材料。进口压力容器应具有商检委托检验报告。 b) 各单位要责成压力容器专业技术人员对进厂的压力容器进展宏观检查,觉察严峻缺陷要向设备动力部报告,由压检中心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4.1.6.3 复检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能安装,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4.1.7 压力容器安装 4.1.7.1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相应制造资历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平安监察机构批准的单位。 4.1.7.2 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类压力容器、 成套消费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等安装时,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到市级平安监察机构办理报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