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是怎样的那么,下面就随办公室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存根)检 立 号案由_ 犯罪嫌疑人根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_批 准 人_承 办 人_填 发 人_填发时间_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检 立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_涉嫌_一案立案侦查。检察长:_年_月_日内容结构本文书是多联式文书,一式两联,由正本和存根组成。1.正本正本联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2)正文。主要写两项内容,
2、一项为哪一项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83条和第86条。其中,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依据是第83条;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依据是第86条。另一项为哪一项案件名称。立案时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如“李某涉嫌抢劫案;有明确被害人的,填写被害人和被害性质,如“李某被害案;还可以以案件发现(发生)的时间、地点来确定案件的名称,如“511抢劫案、“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等。(3)尾部。应当填写清楚成文时间(填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的时间,格式与行政公文的落款时间相同),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公章。2.存根存根联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凭证,用于公安机关留存备查。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和职业,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时间,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根本情况栏可以用横线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