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式单位创立的方案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四级联创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立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绿化建设水平,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立工作。现将组织开展创立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创立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是城市园林绿化开展的充分表达,是城市精神文明开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创立园林城市活动的必要过程。区直各部门、XX县区四办、周边九镇要按照市级、区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创立标准,结合区2023年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单
2、位扎实有效开展创立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把创立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把创立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经常询问掌握创立工作动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创立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为把园林创立工作落在实处,按照责任单位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中心XX县区和周边9镇所有创立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申报、评审、验收、命名和技术指导,制定2023年区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创立工作方案,催促XX县区四办、周边九镇对辖区单位和居住区进行详细摸底,建立创立
3、任务台帐,积极完成申报工作,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第一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和初步评估,对初审合格的单位和居住区进行综合评审、命名。XX县区四办和周边9镇要制定2023年创立工作方案,抽调专人对辖区单位和居住区进行详细摸底,建立创立任务台帐,催促辖区单位、居住区在4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申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示范点的培育建设任务。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要分别培育园林式单位示范点2023个以上、园林式居住区示范点2个,辖区内50%的单位、居住区创立为区级以上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周边9镇要在国、省道公路沿线、集镇街道、村道入口打造街头绿地1-2处,分别培育园林式单位示范点5个以上,市级园林村或
4、生态示范村2-3个,辖区内20%的单位创立为区级以上园林式单位。区直各创立单位要利用义务绿化月、植树周活动,加大园林绿化资金投入,绿化美化机关院落及所属单位居住区环境,所有单位的院落、走廊要合理摆放各类花卉盆景不少于2023盆、每间办公室不少于3盆,单位职工人均培植花卉或盆景3-5盆以上,积极推行建筑物、阳台、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从4月1日起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本机关、本辖区单位、居住区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立工作,积极申报,要求创立一批,成功一批,力争今年5月底以前完成创立目标任务的50%,年底全面通过验收。 三、严格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完成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向
5、所属镇、办事处申报,由镇、办事处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区住建局创立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将组织园林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技术评估,最后提出综合评审意见,通报评审结果,对综合评审达标的单位(居住区)在区双创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听取社会意见,公示结束后,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命名授牌。各创立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创立园林城市档案资料收集建档目录(汉创办发202372号)要求,认真做好创园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本次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立工作将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双创目标责任考核,对完成创立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创立工作推诿拖拉,不能如期完成创立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受表扬的单位年度考核加2分,受通报批评的单位年度考核减3分,同时将实行“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