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局事务管理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意见XX县区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改革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在全县农村开展以“四议两公开为重点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目标,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根本要求,以标准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为重点,通过
2、健全制度、统一流程、标准操作、民主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着力打造“阳光村务工程,切实解决村级事务管理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开展稳定。 (二)工作目标。一是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二是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标准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三是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四是广阔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村级事
3、务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但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同时要注意抓好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及时进行公开三个环节,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 (二)标准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坚持把农民群众关注的经常性村级重要事务作为流程化管理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5类
4、22项,即:村党组织“两推一选、村委会换届选举、“四议两公开、村集体“三资代理效劳、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村务公开、方案生育、“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宅基地申报、粮补资金发放、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社会救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等事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不能包揽所有村级事务,不能取代村委会的职能,不能代替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加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一)认真调研,确定事务内容。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区直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农村政策,认真梳理纳
5、入流程化管理的22项重点村级事务的办理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相关要求,以流程图形式加以固定,用于指导镇、村开展工作。 各镇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可增加如财务审批等流程化管理工程,确定本镇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内容。 (二)注重宣传,确保群众知晓。镇依据县提供的工程流程图,结合实际统一制作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分发到各村并上墙公示,对其他经常性村级事务要印制流程图宣传手册,保证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做到人手一册,确保群众知晓流程化管理的内容和各类事项的办事程序。 (三)狠抓落实,坚持标准执行。村“两委要严格按照流程图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村监督组织负责监督流程化管理执行情况,对违反
6、流程化管理的,要及时提醒并催促纠正。 四、加强对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催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镇要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村制度,加强具体指导。村党组织书记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第一责任人。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检查考核。要加强对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加大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这项工作纳入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基层干部工作实绩和基层组织评选“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镇党委、村民自治模范村、模范镇的重要依据。 (三)认真总结提高。各镇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充实和完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要注意培养和树立一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示范村,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村级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