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作业“三违行为 1、放炮警戒设置不到位。2、放炮前不发出放炮信号,放完炮不及时解除警戒。3、放炮前、后不洒水,放炮不用水炮泥、封泥缺乏。4、边打眼、边装药。5、雷管脚线不扭结。6、边做引药、边装药。7、放炮钥匙不随身携带。8、放炮母线不短结、搭结在放炮器上连炮。9、不使用炸药箱、雷管箱、雷管炸药混放。10、携带雷管、炸药乘座人行车、电机车牵引的列车。11、放炮线明接头、明线放炮;放炮线长度不符合要求,联炮期间放炮母线不短结。12、不用起爆器起炮。13、未通过放炮前气体检查放炮。.14、放炮后炮烟未散尽,停滞时间缺乏,就进入迎头作业。15、不落实“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6、放炮崩坏架棚不处理继续放炮17、镐刨、手拉、打钻处理瞎炮、残炮。18、放炮后不检查、回收未起爆的雷管、炸药。19、班后剩余的火工品不清退回库。20、放炮线搭在电缆线、轨道、钢管上。2l、做引药不避开电器设备及导电物体。22、放明炮、糊炮。23、无措施放炮处理堵塞煤仓、溜煤眼。24、不用无静电炮棍。25、放炮连线,放炮员单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