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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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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实施意见 各市、区司法局,高区司法办、经区司法局、工业XX县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司法部、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2023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市政法综治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

2、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 (一)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活动。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块块排查与条条排查相结合,形成全区域覆盖、全天候监控的网格化实时排查工作格局。村(居)调委会、乡镇(街道)调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负责排查本辖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在全面排查的根底上,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患维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生产经营、物业管理等领域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细致排查越级

3、上访、涉黑涉毒等苗头线索,切实摸清存在的治安隐患,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和预测预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介入早。 (二)集中力量开展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认真制定方案,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调处时限。一般性纠纷要及时就地化解;疑难复杂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效劳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组织要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为开展重大活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效劳。积极开展预防激化工作,采取有针对

4、性的预防措施,综合运用教育、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内部和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起矛盾激化、群体性事件和到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能。认真研究把握矛盾纠纷发生开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调防结合、归类化解,促进调解工作标准化、精细化、高效化。通过专项活动,使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开展。稳固和扩大“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成效,

5、建设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壮大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培育人民调解员职业精神,提高业务技能。通过专项活动,村(居)调委会充实完善,乡镇(街道)调委会稳固提高,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普遍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加快开展;调解质量不断提升,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三、方法步骤 活动于2023年3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3月上旬)。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全市政法综治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

6、广阔人民调解员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迅速把思想统一到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投身到活动当中。要充分利用电视、播送、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浓厚气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2023月)。要组织广阔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从最基层单位入手,自下而上、深入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原那么上,村(居)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县(市、区)每月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同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开展特点和党委政府

7、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重点地区、特定行业开展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并按照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难易程度、可能后果,分类施策,区别对待,确保取得最正确效果。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要坚持便民原那么,即时就地调处。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在调解庭采取合议制方式进行调处,增强调处透明度和可信度。对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要积极预防纠纷激化,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

8、纷,以及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同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疏导化解。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根底性作用,整合化解矛盾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稳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制度,探索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

9、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整体工作全面、均衡、快速开展。 四、活动要求 2023年,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即将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开展转轨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确保全市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效劳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将专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刘志东局长

10、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层科。各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也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实行领导联系点制度和包案、包化解制度,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密切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发动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效劳工作者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把活动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和当地综治工作考核范畴,最大限度地增强专项活动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靠在一线、狠抓落实,形成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

11、相扣的落实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直接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掌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纠正。省厅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各地进行不定期抽查,市局也将开展经常性巡查,以保障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期间,要切实加强对老上访户、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防控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矛盾纠纷发生,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与有关新闻单位建立联系,有方案地确定各个工作阶段的宣传重点,关注舆情,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切实加大矛盾

12、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使专项活动为党委政府所重视、为社会各界所知晓、为人民群众所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相关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认真编辑活动简报、信息或专刊,及时报送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专项活动各阶段时间安排,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在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报市局基层科。报告要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有对策,注意选报预防或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典型事例。活动开展期间,要认真统计矛盾纠纷信息,以月报形式报送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报送时间为次月3日前。活动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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