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管理细那么 1.1相关部门职责 1.1.1工程技术部(1)负责提供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配置方案; (2)对定型化平安防护栏需求方案进行审核。 1.1.2工程平安部(1)负责提供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需用方案; (2)协助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进退场工作; (3)对现场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 1.1.3工程商务部(1)负责对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量进行核实。 1.1.4工程物资部(1)负责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方案的执行 (2)负责联系厂家对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修保养。 (3)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进场组织和退场协调。 1.2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采购 1.2.1公
2、司物资部可根据各区域资源供给情况和公司的开展需要,编制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采购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审批后,按照物资采购管理和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采购。 1.3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进场组织 1.3.1工程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技术部会同工程平安部编制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配置方案。 1.3.2工程责任工程师根据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配置方案,提报周转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需用方案,经工程领导审批同意,报工程物资部。由工程物资部向经理部/公司报送申请。 1.3.3工程物资部根据已审批的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需用方案,组织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进场1.3.4定型化平安防护栏
3、杆的进场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计量方法(钢管过磅或检尺、扣件点数)及合同要求做好验收。 1.4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使用过程管理 1.4.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考虑当地市场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实际质量状况,确保使用平安。 1.4.2在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使用过程中,平安部要时刻对现场的定型化防护栏杆进行检查,出现损坏等现象,及时告知工程物资部,由工程物资部联系厂家进项维修。 1.4.3所有购置的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只允许作为施工材料周转使用,不得擅自外租或改制为它用,确有特殊用途时,工程部须提前报告经理部/公司,经批准前方可使用。 1.5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退场 1.5.1在工程定型化平安
4、防护栏杆使用完毕后,由平安部提出退场申请,由工程责任工程师填报物资退场方案,协助工程物资部组织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退场 1.5.2退场时,具备现场检尺条件的,工程部派专人配合退场检尺、装车、办理数量交接手续,调拨至有需求的工程。 1.6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的账务核算 1.6.1工程物资部以每月20日为截止日期,与出租单位进行租赁数量对帐确认,根据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租赁合同进行结算 1.6.2工程必须加强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使用过程盘点,对丧失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必须及时报告分公司(公司),经同意后进行账务处理。 1.7处分规定 1.7.1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在使用、运输、数量交接过程中,偷盗和转移公司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资产造成公司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损失的,按公司责任追究方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1.7.2因管理不善造成定型化平安防护栏杆亏损的,按公司相关责任追究方法对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