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T15-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76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田/T15一2007)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管道流量计(田/T366一2007)三、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磁管道流量计(山/T367一2007)四、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H/T368一2007)五、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处理用加药装置(H山/T369一2007)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一、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山/T15一1996)二、超声波管道流量计(HCRJ057一1999)三、电磁管道流量计(HBC34一2004)四、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HBC4一2001)五、水处理用加药装置(HCRJ068一1999)特此公告。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200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