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J/T201-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性涂料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以水为溶剂或以水为分散介质的涂料及其相关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3186涂料产品的取样GB/T6750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CB18582-200
2、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ISO11890-2涂料与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Paints and varnishes-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VOC)content-Part2:Gas-chromatographic method)3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发性有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VOC)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3.2性有化含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
3、d content扣除水分后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D,表述为克/升(g/L)。在特定涂料中,有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能在涂料干燥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并成为涂膜的一部分,参与反应成膜的这部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不应该被认为是VOC含量的一部分。4基本要求4.1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4.2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5技术内容5.1不得人为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乙二醇醚类、卤代烃、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5.2产品中有害物限量应满足表1要求。1)对于某些不能通过测试得到密度值的产品,例如腻子(粉状、膏状)应以质量分数(g/kg)表述VOC含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