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J 623201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232011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Standard for the assessment of regional biodiversity 2011-09-09 发布 2012-01-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6232011 2 HJ 6232011 3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和方法,掌握并了解全国和各地生物多样性的现状、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明确全国和各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整体上提高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能力,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物多样性评价的指标及其权重
2、、数据采集和处理、计算方法、等级划分等内容。本标准附录 A、B、C、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9 月 9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6232011 4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多样性评价的指标及其权重、数据采集和处理、计算方法、等级划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基本单元的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GB/T 7714200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
3、则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函1988144 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国函199992 号)关于发布全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相关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 年第27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物多样性 biodiversity 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等,这包含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3.2 野生动物丰富度 richness of wild animal species 指被评价区域内已记录的野生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淡水鱼类、蝶
4、类的种数(含亚种),用于表征野生动物的多样性。在江(河)、海之间洄游的鱼类、生活在咸淡水交汇处的河口性鱼类可视为淡水鱼类。3.3 野生维管束植物丰富度 richness of wild vascular plant species 指被评价区域内已记录的野生维管束植物的种数(含亚种、变种或变型),用于表征野生植物的多样性。3.4 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 diversity of ecosystem types 指被评价区域内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的类型数,用于表征生态系统的类型多样性。以群系为生态系统的类型划分单位。3.5 物种特有性 species endemism 指被评价区域内中国特有的野生哺
5、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淡水鱼类、蝶类和维管束植物的HJ 6232011 5 种数的相对数量,用于表征物种的特殊价值。3.6 外来物种 alien species 指出现在其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潜在扩散范围以外的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繁殖的部分、配子或繁殖体。3.7 外来入侵物种 invasive alien species 指在当地的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中形成了自我再生能力,可能或已经对生态环境、生产或生活造成明显损害或不利影响的外来物种。3.8 外来物种入侵度 degree of invasion of invasive alien species 指被
6、评价区域内外来入侵物种数与本地野生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淡水鱼类、蝶类和维管束植物的种数的和之比,用于表征生态系统受到外来入侵物种干扰的程度。3.9 受威胁物种 threatened species 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3.1 版)中属于极危、濒危、易危的物种。4 评价范围和对象 4.1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全国、省级行政区域、市级行政区域或县级行政区域,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评价单元。4.2 评价对象 4.2.1 生态系统 自然或半自然的陆地生态系统和内陆水域生态系统,不包括海洋生态系统和植物园、树木园、动物园、养殖场。4.2.2 野生动物 野生哺乳类、鸟类、爬
7、行类、两栖类、淡水鱼类、蝶类等,不包括人工饲养或圈养的动物。4.2.3 野生植物 野生维管束植物,包括野生蕨类植物、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5 数据采集和处理 5.1 资料来源 各评价指标的数据主要来自现有文献资料和实地调查。文献资料应以近 5 年或 10 年的文献为主。数据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从事生物多样性调查的专业人员采集,并由相关专家审定。5.2 实地调查 按照关于发布全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相关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 年第 27 号)执行。实地调查数据要结合历年调查数据综合分析。HJ 6232011 6 5.3 野生动物和维管束植物 野生动物和维管束植物的数据按附录 A
8、的格式采集。外来入侵物种不在附录 A 的统计范围内,但外来物种中的非外来入侵物种应纳入附录 A 的统计范围。城市建成区中的外来植物,如果在建成区外有野生分布,则纳入统计范围;如果在建成区外没有野生分布,则不纳入统计范围。5.4 外来入侵物种 外来入侵物种的数据按附录 B 的格式采集。外来入侵物种包括外来入侵动物和外来入侵植物。外来物种入侵度按式(1)计算。iivp/()ENNN (1)式中:Ei外来物种入侵度;Ni被评价区域内外来入侵物种数;Nv被评价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数;Np被评价区域内野生维管束植物的种数。5.5 物种特有性 物种特有性按式(2)计算。EVEPD63536622NNE (2
9、)式中:ED物种特有性;NEV被评价区域内中国特有的野生动物的种数;NEP被评价区域内中国特有的野生维管束植物的种数;635一个县中野生动物种数的参考最大值;3 662一个县中野生维管束植物种数的参考最大值。5.6 受威胁物种的丰富度 受威胁物种的丰富度按式(3)计算。TVTPT63536622NNR (3)式中:RT受威胁物种的丰富度;NTV被评价区域内受威胁的野生动物的种数;NTP被评价区域内受威胁的野生维管束植物的种数。6 评价指标的归一化处理 归一化后的评价指标=归一化前的评价指标 归一化系数 其中,归一化系数=100/A最大值。A最大值为被计算指标归一化处理前的最大值。各指标的参考最
10、大值见表 1。HJ 6232011 7 表 1 相关评价指标的参考最大值 指标 参考最大值 野生维管束植物丰富度 3 662 野生动物丰富度 635 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 124 物种特有性 0.307 0 受威胁物种的丰富度 0.157 2 外来物种入侵度 0.144 1 7 指标权重 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见表 2。表 2 各指标的权重 评价指标 权重 野生维管束植物丰富度 0.20 野生动物丰富度 0.20 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 0.20 物种特有性 0.20 受威胁物种的丰富度 0.10 外来物种入侵度 0.10 8 生物多样性指数计算方法 生物多样性指数按式(4)计算。VPEDTIBI0.20
11、.20.20.20.1(100)0.1RRDERE (4)式中:BI生物多样性指数;RV归一化后的野生动物丰富度;RP归一化后的野生维管束植物丰富度;DE归一化后的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ED归一化后的物种特有性;RT归一化后的受威胁物种的丰富度;EI归一化后的外来物种入侵度。9 生物多样性状况的分级 根据生物多样性指数(BI),将生物多样性状况分为四级,即:高、中、一般和低(表 3)。HJ 6232011 8 表 3 生物多样性状况的分级标准 生物多样性等级 生物多样性指数 生物多样性状况 高 BI60 物种高度丰富,特有属、种多,生态系统丰富多样 中 30BI60 物种较丰富,特有属、种较多,
12、生态系统类型较多,局部地区生物多样性高度丰富 一般 20BI30 物种较少,特有属、种不多,局部地区生物多样性较丰富,但生物多样性总体水平一般 低 BI20 物种贫乏,生态系统类型单一、脆弱,生物多样性极低 10 评价报告编写 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应包括前言,被评价区域概况,研究方法,被评价区域生物多样性的组成、分布特点、面临的主要威胁,评价结论以及保护对策建议等。评价报告编写格式见附录 D。11 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HJ 6232011 9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野生动物和维管束植物数据采集表 物种信息 分布信息 序号 学名 中文名 中文别名
13、 受威胁程度 是否中国特有 县 1 县 2 县 3 1 2 3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外来入侵物种数据采集表 物种信息 分布信息 序号 学名 中文名 中文别名 县 1 县 2 县 3 1 2 3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生态系统类型数据采集表 生态系统类型 分布信息 序号 群系 县 1 县 2 县 3 1 2 3 生态系统类型数合计 HJ 6232011 10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编写格式 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由封面、报告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组成。D.1 封面 包括报告标题、编写单位及编写时间等。D.2 报告目录 一般列出二到三级目录。D.3 正文 包括:(1)前
14、言;(2)被评价区域概况;(3)研究方法;(4)被评价区域生物多样性的组成、空间分布特点及面临的主要威胁;(5)评价结论;(6)保护对策建议。D.4 参考文献 按照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的标准执行。HJ 624201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242011 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assessment on environmental risk of alien species 2011-09-09 发布 2012-01-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6242011 12 H
15、J 6242011 13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我国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9 月 9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6242011 14 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的原则、内容、工作程
16、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外来物种造成生态危害的评估。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外来物种 alien species 出现在其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潜在扩散范围以外的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繁殖的部分、配子或繁殖体。2.2 外来入侵物种 invasive alien species 在当地的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中形成了自我再生能力、可能或已经对生态环境、生产或生活造成明显损害或不利影响的外来物种。2.3 本地物种 native species 出现在其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潜在扩散范围以内的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2.4 依赖人工繁育的外来物种 alien species dependent on humans being for their survival 必须通过人工繁育措施才能建立种群或扩散的外来物种。2.5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为了决策的需要,以科学为基础对具有不确定性的事件或结果进行逻辑判断的过程。2.6 引进 introduction 外来物种通过人类活动转移到其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