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U444一2008清洁生产标准味精工业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即生产技术特征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味精(以玉米为原料)工业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11914一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7478一87水
2、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3.2取水量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量,用于供给企业用水的源水水量。各种水源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蒸汽等水的产品,但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减水。3.3循环用水量70指在确定的系统内,生产过程中已用过的水,无需处理或经过处理再用于系统代替取水量利用。4规范性技术要求4.1指标分级味精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分三级技术指标: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棕准信息服务平目4.2指标要求味精工业的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