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100.01A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3455一2016公共事务活动风险管理指南Guidelines on risk management in public affairs activity2016-12-30发布2017-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33455-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晓红、崔艳武、唐钧、游志斌、支东生、李莹、刘霞、许应成、信春华、周莉。IGB/T33455-2016引言随着内外公共环境快速变化,以及公众风险意识的提升,影响公共部门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加。公共事务领域的风险事件可能导致危机或连锁反应,轻者影响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重者甚至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安全和政府公信力等。尤其是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目,以及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时,开展风险管理,进行应对准备,至关重要。风险管理是公共部门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在GB/T24353一2009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公共事务活动的特点和实际编制而成的,以通过明确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内外环境信息,运用系统的方法和工具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潜在风险,帮助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和人员有效管理公共事务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