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8310-201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13344:2015火灾烟气致死毒性的评估,并结合了我国最新相关研究成果。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与ISO13344:2015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本标准与ISO13344:2015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对ISO13344:2015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参考文献,重新起草了参考文献;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附录)和附录B(资料性附录),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国际标准章条编号的对照和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说明,将国际标准的附录A变为本标准的附录C。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军军、甘子琼、何瑾、张羽、刘玉波、王祝坤、马锐、吴丹。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