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J 4722009 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其他类型的速印机产品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943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9851.1 印刷技术术语 第 1 部分:基本术语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
2、标志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183132001 声学 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 GB/T 208612007 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HJ/T 371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JB/T 7475 油印速印机测(调)试版 JB/T 8903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SJ/T 11363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SJ/T 11364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9851.1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digital stencil dup
3、licator 指集数字制版功能、孔版方式成像功能于一体的速印机。3.2 典型能耗 typical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产品在具有代表性工作期间的正常操作下的能耗,用字母 TEC(typical electricity consumption)表示,单位以瓦(W)表示。3.3 工作状态 active mode 产品连接到电源上且正在进行工作输出或执行其他主要功能的状态。3.4 印刷速度 printing speed 产品每分钟内印刷其标称幅面的页数,本标准使用 S 表示。3.5 防护部件 defending parts 指用于防止用户可能接触到产品驱动部分、高压部分
4、、发光部分等部件。3.6 机架 shelf 作为一个机器本体来固定机器的主要部件的框架部件。3.7 外壳 shell 机器外部的盖。HJ 4722009 2 3.8 聚合物 polymer 由一种单体聚合而成的聚合物。3.9 共聚合物 co-polymer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体组成的聚合物。3.10 聚合混合物 polymer blend 由两种成分以上的高分子通过化学方式混合而成的多成分系高分子的总称。3.11 氯代烷烃 chlorialkyl chydrocarbon 又称氯化石蜡(SCCP,63449-39-8),是指链状碳量在 1013 的正构烷烃的氯代产物,一般含氯量为 50%以上。
5、3.12 回收利用 recovery 对废弃产品通过清洁、拆解、破碎等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用于其他用途的过程,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再利用。3.13 再使用 reuse 废弃产品或其中的元器件、零部件继续使用或经清理、维修后继续用于原来用途的行为。3.14 再生利用 recycling 对废弃产品通过清洁、拆解、破碎等处理,使之能够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但不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再利用。3.15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在 101.3 kPa 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 250的有机化合物。3.16 石油系溶剂 petrol
6、eum solvent 对某些物质起到溶解、稀释、洗涤和抽提等作用的轻质石油产品。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应符合 JB/T 8903 的要求。4.2 产品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4943 的要求。4.3 产品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 GB 9254 和 GB 17625.1 的要求。4.4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5 技术内容 5.1 典型能耗要求 产品在工作状态下的典型能耗应满足表 1 的要求。表 1 产品典型能耗限值注 单位:W A3 机型 B4、A4 机型 级 级 有打印功能机型的典型能耗 35 22 30 无打印功能机型的典型能耗 24 19 3
7、8 注:2010 年 1 月 1 日前 B4、A4 机型典型能耗可执行级指标,2010 年 1 月 1 日后,执行级指标。5.2 噪声要求 产品在工作状态下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 2 所规定的要求。HJ 4722009 3 表 2 噪声限值 单位:dB 印刷速度150 页/min 印刷速度150 页/min 噪声限值(LAeq)80 85 5.3 双面印刷要求 5.3.1 印刷速度大于 200 页/min 的产品应具备自动双面印刷功能或可安装自动双面印刷装置。5.3.2 产品说明书中应说明自动双面印刷功能的信息,或者产品可选用自动双面印刷装置的信息。5.4 产品环境设计要求 5.4.1 外壳、机架
8、、防护部件、电子电气组件中不同材料组成的组件之间应能分离;如果不能分离,组件应使用能辅助分离的附加物连接。5.4.2 产品中电子电气组件及电子电气零部件应易识别。5.4.3 产品应可使用一般工具进行拆卸。5.4.4 产品应考虑拆卸工具必要的支点及作业空间。5.4.5 产品的外壳、机架、防护部件、电子电气组件中用螺钉连接的固定组件应使用不超过三种的工具即可拆卸。5.4.6 经过培训的人员应能独立拆卸产品。5.4.7 整个拆卸过程应只使用两个以下的重力承受面。5.4.8 除固定在外壳上的操作面板外,电子组件不得固定在外壳上,但不适用于有机架功能的外壳。5.4.9 产品中应有至少 50%(质量比)的
9、部件是通用部件,这些部件应可以用于由同一家公司生产的同一系列产品上。5.5 塑料部件要求 5.5.1 产品外壳可以使用聚合混合物,但质量大于 25 g 的塑料部件应使用单一的聚合物或共聚合物。5.5.2 制造产品塑料外壳的聚合物或者聚合混合物应容易拆解,且最多不超过 4 种。5.5.3 产品外壳、防护部件中不得添加含有有机卤素化合物的阻燃剂;质量大于 25 g 的塑料部件不得使用含有卤素的聚合物。以下情况除外:a)向产品中添加质量低于塑料部件质量的 0.5%,用于改善塑料物理性能的有机氟添加剂;b)使用氟塑料;c)使用满足 5.5.4 要求的再生利用塑料。5.5.4 使用的再生利用塑料中不得含
10、有聚溴联苯(PBB)、聚溴联苯醚(PBDE)和氯代烷烃。5.5.5 塑料部件中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等重金属的含量应符合 SJ/T 11363 所规定的要求,标识方法应符合 SJ/T 11364 的要求。5.5.6 除再使用的零部件外,质量大于 25 g 或者平面面积大于 200 mm2的塑料部件应按照 GB/T 16288的要求进行标记。5.5.7 印刷电路板的基材中不得含有聚溴联苯(PBB)、聚溴联苯醚(PBDE)和氯代烷烃。5.5.8 除再使用的零部件外,产品外壳、机架、防护部件中质量大于 25 g,且具有类似功能的塑料部件应只使用一种材料制造。5.5.9
11、 除再使用的零部件外,在外壳、防护部件等塑料部件上除企业的名称、商标及产品型号外,不得有喷涂的装饰型图案。5.5.10 产品外壳、机架、防护部件中质量大于 25 g 的塑料部件应使用能回收利用的原材料。5.6 产品耗材要求 5.6.1 产品配套油墨 5.6.1.1 油墨应具有符合 GB 16483 要求的油墨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HJ 4722009 4 5.6.1.2 油墨中不得人为添加铅(Pb)、镉(Cd)、汞(Hg)、硒(Se)、砷(As)、锑(Sb)、六价铬(Cr6+)等有害物质。5.6.1.3 油墨中不应含有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总含量应小于 10 g/kg。5.6.1.
12、4 油墨中石油系溶剂的含量应小于 300 g/kg。5.6.1.5 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应小于 50 g/kg。5.6.2 油墨容器 5.6.2.1 油墨容器的塑料部件不得含有聚溴联苯(PBB)、聚溴联苯醚(PBDE)或氯代烷烃。5.6.2.2 油墨容器的塑料部件不得人为添加铅(Pb)、镉(Cd)、汞(Hg)及其化合物。5.6.2.3 质量大于 25 g 或者平面面积大于 200 mm2的塑料部件应按照 GB/T 16288 的要求进行标记。5.6.2.4 油墨容器或其包装上应标识以下信息:a)正确的安装方法;b)油墨沾污手、进入眼睛或口里时的处置措施;c)使用后的废弃或回收处理方法。
13、5.6.3 版纸 产品使用的配套版纸中的塑料部件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5.6.4 纽扣电池 产品使用的纽扣电池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 重金属含量限值 单位:mg/kg 重 金 属 汞(Hg)镉(Cd)铅(Pb)限值 20 000 20 100 5.7 生产过程要求 产品在生产和再使用部件清洁过程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CFCs)、四氯化碳(CCl4)、1,1,1-三氯乙烷(C2H3Cl3)和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清洁剂。5.8 回收、再使用要求 5.8.1 产品的回收、再使用 5.8.1.1 企业应具有产品回收、零部件再使用、材料再资源化的系统。5.8.1.2 企业对
14、不能再使用的零部件、不能再资源化的材料的处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5.8.2 耗材的回收 5.8.2.1 企业应建立产品配套提供油墨容器的回收系统,对于用户送回的油墨容器和版纸应保证回收。5.8.2.2 企业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回收工作。企业应指定回收站,回收用户送交或邮寄的油墨容器和版纸。5.8.2.3 企业应通过产品说明书、网络等媒介提供耗材的回收信息。5.9 产品包装材料要求 5.9.1 产品包装材料不得使用氟氯化碳(CFCs)和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5.9.2 产品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5.9.3 产品包装材料中所含有的铅(Pb)、镉(Cd)、汞(Hg)
15、、六价铬(Cr6+)的总量不得大于 100 mg/kg。5.10 产品公开信息要求 企业应为用户提供以下信息:a)产品的使用和安装条件;b)产品的回收途径;c)产品使用的油墨容器的处置方法;HJ 4722009 5 d)产品使用的电池的处置方法;e)如果产品在制版或印刷模式时的能耗是可调节的,应标明该模式的最大消耗功率;f)获得详细产品信息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相关途径;g)油墨容器的正确安装方法;h)油墨溅到手上、进入眼睛或口里时的处置措施;i)油墨容器应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的警示;j)说明产品印刷过程可能产生粉尘和防护措施的信息;k)产品的维修保证信息;l)产品耗材的供给信息;m)产品维修
16、时可使用的再生组件或者再生零部件的说明。5.11 产品供货保证要求 5.11.1 产品的维护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5.11.2 企业应保证产品停产后 5 年内油墨、版纸和维修配件的供应。6 检验方法 6.1 5.1 中典型能耗的检测按照附录 B 规定的方法进行。6.2 5.2 中噪声的检测按照 GB 183132001 所规定的方法进行。6.3 5.6.1.3 中油墨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含量的检测按照 HJ/T 3712007 附录 B 规定的方法进行。6.4 5.6.1.5 中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检测按照 HJ/T 3712007 附录 E 规定的方法进行。6.5 技术内容中其他要求应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来验证,并由企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声明,按要求填写附录 A 中的清单。HJ 4722009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声明和清单 声 明 以下所填写的内容均由我公司填写,并经过认真核实。我公司正式承诺,以下所有填写内容均真实、有效。我公司将承担所有因填写失实而引发的各种后果。填写人:法人代表:(公司签章)年 月 日 HJ 4722009 7 产品声明清单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