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1082-2019 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Cr(VI)Alkaline digestion/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9-12-31 发布 2020-06-30 实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ii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方法原理.14 干扰和消除.15
2、试剂和材料.26 仪器和设备.27 样品.38 分析步骤.39 结果计算与表示.410 精密度和准确度.5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12 废物处理.6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六价铬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六价铬的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仪表电子工业
3、环境监测站、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和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2月31日批准。本标准自2020年6月30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 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六价铬的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六价铬的测定。当土壤和沉积物取样量为 5.0 g,定容体积为 100 ml 时,本标准测定的六价铬的方法检出限为 0.5 mg/kg,测定下限为 2.0 mg/kg。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
4、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 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 5 部分:沉积物分析 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用 pH 不小于 11.5 的碱性提取液,提取出样品中的六价铬,喷入空气-乙炔火焰,在高温火焰中形成的铬基态原子对铬的特征谱线产生吸收,在一定范围内,其吸光度值与六价铬的
5、质量浓度成正比。4 干扰和消除 在碱性环境(pH11.5)中,经氯化镁和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缓冲溶液抑制,样品中三价铬的存在对六价铬的测定无干扰。2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5.1 硝酸:(HNO3)=1.42 g/ml,优级纯。5.2 碳酸钠(Na2CO3)。5.3 氢氧化钠(NaOH)。5.4 氯化镁(MgCl2)。5.5 磷酸氢二钾(K2HPO4)。5.6 磷酸二氢钾(KH2PO4)。5.7 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缓冲溶液:pH=7。称取 87.1 g 磷酸氢二钾(5.5)和 68.0 g 磷酸二氢钾(5.6)溶于
6、水中,稀释定容至 1 L。5.8 碱性提取溶液。称取 30 g 碳酸钠(5.2)与 20 g 氢氧化钠(5.3)溶于水中,稀释定容至 1 L,贮存在密封聚乙烯瓶中。使用前必须保证其 pH 值大于 11.5。5.9 重铬酸钾(K2Cr2O7):基准试剂。称取 5.0 g 重铬酸钾于瓷坩埚中,在 105干燥箱中烘 2 h,冷却至室温,保存于干燥器内,备用。5.10 六价铬标准贮备液:=1000 mg/L。准确称取 2.829 g(精确至 0.1 mg)重铬酸钾(5.9)溶于水中,稀释定容至 1 L。也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或者有证标准溶液。5.11 六价铬标准使用液:=100 mg/L。准确移
7、取 10.0 ml 六价铬标准贮备液(5.10)加入 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常温保存 6 个月。5.12 滤膜:0.45 m。5.13 聚乙烯薄膜。6 仪器和设备 6.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6.2 铬空心阴极灯或其他光源。6.3 搅拌加热装置:具有磁力加热搅拌器、控温装置,可升温至 100。6.4 真空抽滤装置。6.5 pH 计:精度为 0.1 pH 单位。6.6 天平:感量为 0.1 mg。6.7 尼龙筛:0.15 mm(100 目)。6.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3 7 样品 7.1 样品采集和保存 按照HJ/T 166或HJ 25.2的相关要求进行土壤样
8、品的采集和保存,按照HJ/T 91、HJ 494或HJ 495的相关要求进行水体沉积物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按照GB 17378.3的相关要求进行海洋沉积物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样品的采集与保存应使用塑料或玻璃的装置和容器,不得使用金属制品贮存器。7.2 样品的制备 按照 HJ/T 166,将采集的样品在实验室中风干、破碎、过尼龙筛(6.7)、保存。注:样品的干燥也可采用冻干法。7.3 水分的测定 按照 HJ 613 测定土壤样品(7.2)的干物质含量,按照 GB 17378.5 测定沉积物样品(7.2)的含水率。7.4 试样的制备 准确称取 5.0 g(精确至 0.01 g)样品(7.2)置于 25
9、0 ml 烧杯中,加入 50.0 ml 碱性提取溶液(5.8),再加入 400 mg 氯化镁(5.4)和 0.5 ml 磷酸氢二钾-磷酸二氢钾缓冲溶液(5.7)。放入搅拌子,用聚乙烯薄膜(5.13)封口,置于搅拌加热装置(6.3)上。常温下搅拌样品 5 min 后,开启加热装置,加热搅拌至 9095,保持 60 min。取下烧杯,冷却至室温。用滤膜(5.12)抽滤,将滤液置于 250 ml 的烧杯中,用硝酸(5.1)调节溶液的 pH 值至 7.50.5。将此溶液转移至 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待测。注 1:调节试样溶液 pH 值时,如果有絮状沉淀产生,需再用滤膜(5.12
10、)过滤。注 2:制备好的试样,若不能立即分析,在 04下密封保存,保存期为 30 d。7.5 空白试样的制备 不加样品,按照与试样制备(7.4)相同的步骤制备空白试样。8 分析步骤 8.1 仪器参考条件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型号不同,最佳测定条件也不同,可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自行选择。推荐的仪器测量条件见表 1。4 表1 仪器参考条件 元素 Cr 测定波长(nm)357.9 通带宽度(nm)0.2 火焰性质 富燃还原性(使光源光斑通过火焰亮蓝色部分)次灵敏线(nm)359.0;360.5;425.4 燃烧头高度 调整至使光源光斑通过中间反应区 8.2 工作曲线的建立 分别移取 0 ml、0.10
11、ml、0.20 ml、0.50 ml、1.00 ml、2.00 ml 六价铬标准使用液(5.11)置于 250 ml 烧杯中,按照试样制备的步骤,制备工作曲线溶液,参考浓度为:0 mg/L、0.10 mg/L、0.20 mg/L、0.50 mg/L、1.00 mg/L、2.00 mg/L。以空白试样(7.5)调仪器零点,按浓度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测定其吸光度。以六价铬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建立工作曲线。8.3 试样测定 按照与工作曲线的建立(8.2)相同的分析条件进行试样(7.4)的测定。8.4 空白试验 按照与试样测定(8.3)相同的分析条件进行空白试样(7.5)的测定。9 结果计算与表
12、示 9.1 结果计算 9.1.1 土壤样品的结果计算 土壤样品中六价铬的含量 w(mg/kg),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式中:w土壤样品中六价铬的含量,mg/kg;试样中六价铬的浓度,mg/L;V试样定容体积,ml;D试样稀释倍数;m称取土壤样品的重量,g;Wdm土壤样品干物质含量,%。w=VD mWdm(1)5 9.1.2 沉积物样品的结果计算 沉积物样品中六价铬的含量 w(mg/kg),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式中:w沉积物样品中六价铬的含量,mg/kg;试样中六价铬的浓度,mg/L;V试样定容体积,ml;D试样稀释倍数;m称取沉积物样品的重量,g;WH2O沉积物样品含水率,%。9.2 结
13、果表示 测定结果小数点后位数与方法检出限一致,最多保留 3 位有效数字。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 精密度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六价铬含量为 8.4 mg/kg、31.6 mg/kg 和 66.5 mg/kg 的土壤样品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5.0%14%、3.8%5.8%和 2.4%14%;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7.8%、4.0%和 9.1%;重复性限分别为:2.6 mg/kg、4.1 mg/kg和 12 mg/kg;再现性限分别为:3.0 mg/kg、5.2 mg/kg 和 20 mg/kg。六家实验室分别对六价铬含量为 7.8 mg/kg 和 24.9
14、 mg/kg 的沉积物样品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5.2%9.3%和 2.3%6.4%;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7.9%和 11%;重复性限分别为:1.6 mg/kg 和 3.4 mg/kg;再现性限分别为:2.3 mg/kg和 8.4 mg/kg。六家实验室分别对六价铬含量为 2.0 mg/kg 的空白加标样品进行了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 2.6%8.5%;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4.1%;重复性限为 0.34 mg/kg;再现性限为 0.38 mg/kg。10.2 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对六价铬含量为 71.0(26.6115)mg/kg 的土
15、壤标准样品进行了测定:相对误差为-18%5.8%;相对误差最终值为-6.3%17.0%。六家实验室对六价铬含量为 31.6 mg/kg 的土壤样品和六价铬浓度为 24.9 mg/kg 的沉积物样品进行了加标回收测定:加标回收率分别为:86.2%108%和 80.9%115%;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94.6%15.3%和 93.3%28.4%。w=VD m(1-WH2O)(2)6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 工作曲线 每批样品测定前均应绘制工作曲线,相关系数应大于等于0.999。11.2 空白试验 每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 20 个样品/批)至少分析 1 个空白试样,空白试样的测定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11.3 平行样 每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 20 个样品/批)至少分析 1 个平行样,平行样测定值的相对偏差20%。11.4 基体加标 每 20 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 20 个样品/批)至少分析 1 个基体加标样,加标回收率应在 70%130%之间。12 废物处理 实验中产生的废物应集中收集,并做好相应标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