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U/T396-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83号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机动车排放的检测工作,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现批准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自由加速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自由加速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田/T395一2007)二、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山/T396一2007)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ov,cm/
2、tech/hjbz/bawb)查询。特此公告2007年12月14日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396-2007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证排放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的主要设备有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和污染物排放检测计算机控制软件。本标准规定了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等。本标准规定了检测站日常设备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设备检验和型式核准设备检验的项目
3、要求和测试方法。在型式核准设备检验项目方面,规定了必须核准检验的项目,也规定了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核准检验项目。本标准为首次颁布。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2月14日批准。本标准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ivHJ/T396-2007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的主要设备底盘测功机、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及取样系统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
4、检测站日常设备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设备检验和型式核准设备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的生产、使用和型式核准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3.2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指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3.3基准质量指整车整备质量加100kg质量。3.4最大总质量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车辆最大质量
5、。3.5排气污染物指汽车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通常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4)。3.6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的体积分数排气中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和氮氧化物(NO)的体积分数均以“10-6”表示;碳氢化合物(HC)的体积分数(以C计)以“10-6”表示。3.7气体燃料指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3.8两用燃料车指能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作燃料的汽车。3.9Transient LoadedMode指CB18285-2005附录C规定的测试工况。3.10测试 Emission Inspection System,EIS指能根据CB18285-2005附录C规定的测试工况进行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测试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