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T98-2003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以HU/T2.12.3一1993、H0/T2.4一1995、H0/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基础,结合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对该导则进行了补充和具体化,规定了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都是本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E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化洛阳石化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本标准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