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开户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申请书(表一); 二、根本信息表(表 二、表 三、表四或表五); 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类机构投资者(填根本信息表(表二)(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2)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等的说明; (3)债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说明; (4)债券投资人员情况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前、中、后台业务人员的个人简历及其参加银行间债券市场培训获得的资格证书; (5)关于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投资风险的
2、承诺书; (6)关于业务经营合法合规,最近3年未因债券业务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7)关于对备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书; (8)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金融机构的授权分支机构比照法人类机构办理,并提供业务授权证明材料。 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填根本信息 1表(表五) (1)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该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根本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组织架
3、构、主营业务等; (4)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持有由其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情况; (5)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关于对备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书; (6)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非法人产品类投资者(填根本信息表(表三)(1)产品根本情况说明; (2)产品设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并已经依法在有关管理部门或者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获得批准或完成备案的证明文件; (3)产品托管合同,托管人为金融机构授权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托管业务授权书; (4)管理人、托管人关于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以及对备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4、性、完整性负责,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书; 2(5)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每年度内首次为非法人产品备案的,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填根本信息表(表五) (1)管理人和托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还需提供已在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净资产规模不低于202300万元以及资产管理实缴规模排名处于行业前列的说明; (2)管理人和托管人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等的说明; (3)管理人和托管人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前、中、后台业务人员的个人简历及其参加银行间债券市场培训获得的资格证书; (4)管理人和托管人业
5、务经营合法合规,最近3年未因债券业务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5)托管人对委托产品进行独立托管以及对委托人资金实行分账管理、单独核算的说明; (6)管理人和托管人对备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书;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年度首次备案材料中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的,管理人和托管人无需重复提交。 3、境外机构投资者 (1)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表(格式 3见附表),无需填写根本信息表; (2)结算代理协议; (3)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结算代理人首次代理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备案的,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6、: (一)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二)关于具有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说明; (三)关于自营投资管理业务和代理境外机构投资业务在资产、人员、系统、制度等方面完全别离情况的说明; (四)代理债券交易与结算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交易与结算业务管理方法、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制度、员工行为标准等; (五)具备开展代理债券交易与结算业务所需的信息技术设施、技术支持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的情况说明; (六)负责代理债券交易与结算管理的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培训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七)最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7、的说明; (八)关于对备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知悉并已履行对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资质审核职责的承诺书;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4结算代理人首次受托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托管效劳的,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关于公司业务经营范围、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说明; (二)关于是否设立专门的托管业务部门、具备良好的托管业务能力,以及是否将自有资产和受托管理的资产完全别离、对受托管理的资产实行分账托管的说明; (三)托管业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托管业务管理方法、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制度、员工行为标准、会计核算方法等
8、; (四)具有开展托管业务所需的技术设施、技术支持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的情况说明; (五)分管托管业务的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等参加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培训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六)最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七)关于对备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书;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变更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申请书(表一); 二、根本信息表(表 二、表 三、表四或表五); 三、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人类机构 因股东变更、合并、重组、改制等原因更名。 1、新法人类机构投资者的申请材
9、料,比照前述法人类机构的规定; 2、更名说明书; 3、原备案通知书或备案接收单; 4、关于更名的监管部门批文等相关材料; 5、其他材料。 (二)非法人产品 1、变更产品名称、变更产品到期日。(1)更名说明书; (2)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原备案通知书或备案接收单;(4)其他材料。 2、变更资产管理人或托管人。(1)变更说明书; (2)新资产管理人或托管人的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合同; (3)原备案通知书或备案接收单;(4)其他材料。 (三)通过结算代理方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参与者变更结算代理人。 1、变更说明; 2、结算代理协议; 3、原备案通知书或备案接收单; 4、其他材料。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