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委办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决定自年5月10日至年6月30日,在全镇深入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根底工作(即孕环情监测、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集中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根底,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保证这项工作扎实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统领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以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按照“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全面发动,使全镇孕环情监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指标有大幅度提高,促进我镇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又好又快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和要求 1、第一次孕环情监测率(含流动人
2、口),到年5月底到达100%。对于外出2年内的育龄妇女未参加本次b超普查的要千方百计找回落实检测,否那么每例扣10分;对于季普查未作b超的都要在5月份做一次早早孕普查,并将查访结果报计生办。未做b超人员5月份未做早早孕的每例扣5分。 2、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年以来生育的妇女,长效措施落实到6月30日达85%;药具使用率控制在8%以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的重点对象是年以来的所有用药具对象、脱环人员及年1月1日以来有生育现象的已婚育龄妇女。 (1)各村清出年季孕环情检测时脱环的底数,按照脱环人员的姓名、出生年月、生育子女时间的要求逐人明细上报,如有隐瞒不报,在7月份组织的孕环情检测中每发现一例在计生
3、百分考核中扣10分。 (2)凡在年1月1日-年3月底前生育的育龄妇女,必须在年6月30日前到镇计生效劳站检查落实长效措施,对于不合格者,均应有市以上计生效劳机构出具的不适应落实长效措施的证明。每发现一例在规定时间内(顺产3个月内,剖宫产6-7个月内)未落实长效措施且无不合格证明的扣10分。 (3)自年5月1日起每月通报应到站未到站放环人员名单,每拖一个月每例扣5分。 (4)药具使用率8%以下的,每低一个百分点奖0.5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以村为单位,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100%(以年1月1日后统计上报违法生育例数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例数计算)每有一例征收不到位扣30分。年1月1日前统计上
4、报的征收额达应征金额的40%,每升降1%,分别奖扣1分。 4、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流出(入)人员建档率、持证率、验证率、孕检证明回寄率、流入妇检率均达100%,每有一例一项做不到扣5分。 (1)各村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及村内租房户、商业街进行清查。 (2)镇计生办组织清理镇内企业(分3个组,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3)镇计生办于6月20日后组织进行专门考核(抽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按40%折分)。 三、保障措施 1、镇计生办成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及普查清底子、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社会抚养费征收三个专业小组,专门负责上述重点工作的清底数、指标下达和督导考核。 2、计生办内部实行每
5、日一次工作情况调度,及时研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对全镇面上工作进度情况每周发放一次督察通报,将各村工作情况通报给各村党支部书记、计生主任。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4、对工作行动缓慢,措施不得力的村庄党委政府及时召开村党支部书记会议,催促指导,推进面上工作平衡开展。 5、计生办片长、副片长以片为单位各自为战,及时督导本片的工作。计生办技术人员周日不休,为前来落实放环手术者提供效劳。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本次集中活动中的四项重点工作实行阶段性考核奖惩,每项工作为25分,总分为100分,年终将集中活动考核得分浓缩为百分制的40分,纳入考核。 2、对集中活动考核得95分及以上的村庄党支
6、部、村主任、计生主任一次性发给奖金1000元。考核90分以上者奖村3职700元。 3、对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村庄,每低一分扣罚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主任绩效工资30元(所罚款额由财政所和经管中心代扣)。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达规定指标的,按征收到位金额的10%提奖,此项奖金分配按相关村庄、计生办直接参与人员平均享受。 内容总结(1)镇委办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决定自年5月10日至年6月30日,在全镇深入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根底工作(即孕环情监测、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集中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根底,稳定低生育水平(2)(3)自年5月1日起每月通报应到站未到站放环人员名单,每拖一个月每例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