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书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住所地,XX省XX市XX县区东良厢村兴东路58号,法定代表人,刘玉儒,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申请追加崔东方为被执行人并对其财产予以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与被执行人河北和谐合金炉料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经判决生效,现正在执行过程中。 执行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河北和谐合金炉料名义上由岳连清、王连连夫妇设立,实际上由其女儿女婿岳双云、崔东方实际控制经营,该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章等重要公章证件均由岳双云、崔东方夫妇掌控,公司所有事务均由岳双云全权处理,公司既无实际经营业务也无实际经营地址,该公司名以上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为岳双云、崔东方夫妇控制从事非法经营的私营企业。为逃避债务,公司成立后,公司注册资金及所得收入全部被岳双云无偿转入崔东方的个人账户,并且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该公司已由岳双云、崔东方夫妇过分控制成为其从事非法活动的工具,公司资金已与岳双云、崔东方个人资金混合。现该公司已被撤销,公司财产已被岳双云全部转入崔东方个人账户。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023条及民诉法意见第271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崔东方为被执行人并对其财产予以执行以归还对申请人的债务。 申请人:河北天颐医药药材2023年4月28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