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标准以及不合格党员表现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一、合格党员具体标准 (一)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决理想信念 1.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掌握党的根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抗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1.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决。 2.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坚持党的组织
2、原那么,遵守党的组织纪律1.讲党性、讲原那么,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 2.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3.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 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5.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四)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1.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诚心为群众做好事。 2.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团结凝聚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 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
3、 2.不煽动、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气,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 3.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时刻勇于挺身而出。 (六)发奋有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1.树立主人翁思想,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勤恳,发奋进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决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疑心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
4、,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 (二)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组织保持联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三)宗旨观念淡薄 1.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为群众办实事。 2.个人利益至上,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损害群众正当权益。 (四)工作态度不端正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读职。 2.不思进取,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妒贤嫉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专门找茬挑刺。 4.对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五)法制、道德观念淡薄1.违反法律法规。 2.生活作风不检点。 3.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言行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