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壮大县域经济,建设和谐繁荣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干部监督工作
2、的原那么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那么。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特别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2、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原那么。一方面要着眼全局,切实加强对整个干部队伍与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在行使审批权力、执行财经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3、坚持思想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那么。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坚持针对性的教育,促使干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对违纪干部要从严查处,运用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确保监督的有效性,维护监督的严肃性。 4、
3、坚持依法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那么。要坚持依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内容和规定进行监督,完善监督方法与程序,使监督工作法制化。不断健全党内监督工作体系,做到经常化、标准化。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形成监督合力。 三、干部监督工作的方法 (一)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 1、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疏理,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班子会、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财务、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县委组织部将在近期抽查局部乡镇和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 2、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坚持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
4、度,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月报制度,干部监督信息交流成员单位要在每月月底前将了解掌握的干部问题性信息及时报县委组织部,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 3、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及其成果运用等制度,保证选拔任用干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建立“一把手届中审计、任职满3年进行审计制度,切实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 4、坚持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年终各乡镇、各单位必须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活动。同时建立领导干部政绩公示制度,述职期间将科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在本单位公示一周。述职述廉和政绩公示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报县委组织部。 5、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建立干部推荐、考察和用人失察、
5、失误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干部推荐、考察、决策上失误、失察或隐情不报,造成用人失误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实施动态考核,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作用。 要加大动态考核力度,争取每年动态考核四分之一左右的乡镇XX县区直单位,切实强化对乡镇XX县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努力做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 1、要进一步完善动态考核内容。动态考核除注重考核班子整体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外,还要注重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本钱,即其为取得政绩所付出的投入和代价,并综合评价出政绩与其“本钱之间的内在关系。
6、 2、建立动态考核信息库。考核组要对每一次动态考核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形成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要建立工作档案,形成动态考核信息库,随时为领导决策和组织考察提供确实可信的信息。 3、要注重运用动态考核结果,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组织部门形成动态考核结果后要及时上报县委,对团结、实效、业绩突出的班子和成员要予以表扬和鼓励,对松散、低效、业绩平平的要予以批评和诫勉谈话,或者坚决予以调整,问题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 4、加大信访调查工作和督办督查力度。对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工负责,加大力度,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区别情况进行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执法执纪机关查处。 (三)突出重点,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要突出对重点对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