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 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一、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只有被授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才能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人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别离
2、,落实岗位责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工程,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工程,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四、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根底,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药品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时,方可签发审批书。 五、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采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和采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慎重授权批准。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应
3、由集体研究决定,不能由一人审批。 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 一、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具有请购权的部门统一采购。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明确采购方案编制、审批、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发票等凭证,确保采购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医院应当根据具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批量药品及库存物资应通过招标统一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的库存物资的采购
4、可以采用直接购置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四、医院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需求情况下,特殊采购的工作流程。 五、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平安库存量与储藏定额的管理,根据供应情况以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方案: (一)确定平安库存量,实行储藏定额方案控制; (二)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三)批量采购由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专业委员会以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本钱; (四)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和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和筛选,按规定审批。 六、医院采购部门应当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
5、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合法证件以及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采取由采购和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的程序,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小额零星采购也应由被授权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管理 一、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入库验收工作,应由医院被授权的管理部门完成。验收工作要由独立于请购、采购的库管人员担任。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验收入库,应由验收人员根据合法有效的采购合同和购货发票,对所购药品和库存物资进行验收,并对采购验收情况作详细记录。 三、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以及供应商(厂家)等,对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库存保管人员
6、填制入库单并加盖经办人员的戳记。对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反响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厂家)予以处理,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作退货处理。严格控制购迸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质量。 四、库存保管人员应准确记录验收入库的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供应商(厂家)。 五、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均应符合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发票与采购订单(合同)要一致。 六、所有退货都要有准确记录,应注明退货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和退货原因,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没有办理验收入库的物品,不准办理结算。 七、库存保管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有关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7、八、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对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后,凭发票和入库清单到财务部门报销(办理结算)。提供的票据需由采购人员、验收入库人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主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对批准的预算方案、验收入库手续、货物发票等有关原始凭据审核无误后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九、如遇特殊医疗事件急需物资,验收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到场验收的应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 十、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物品不得办理出库领用手续。 药品及库存物资限制接触管理 一、医院应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限制接触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日常管理,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药品及库存物资,特别是对于贵重、特殊药品和库存物资应当加强控制措施。 二
8、、应设置药品及库存物资设置专用库房,库房必须牢固、独立,具有防盗功能,符合物资储存的要求。 三、配备专职仓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仓储保管制度。仓库保管部门应建立领用人、领用科室、审批人的笔迹卡和印鉴卡档案,领用时需认真核对。 四、设定领用权限,领用部门指定专人领用,专人管理,非指定领用人员或超出领用权限不得领用。领用的物资由专人保管,建立高值耗材辅助账,记录领、用、存情况。 五、物资管理部门制定领用限额,应根据部门本钱消耗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领用限额,通过定额使用量控制,厉行节约,努力控制本钱支出。 六、制定领用范围,任何部门只能领用与本部门所开展业务有关的物资,特殊情况,应
9、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领用。 - 七、加强高值耗材管理,相关部门应对高值耗材进行备查账管理,定期核对领、用、存情况。对有收费工程的高值耗材执行以用定领的核销方法,对无收费工程的高值耗材纳入耗材定额管理。 药品及库存物资处置管理 一、药品退货 (一)药库发出的药品退回管理。 1、药房保管员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药库保管员复核曾经发货的批号和数量,经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通知药房保管员退回药品。 2、药品退回到药库,保管员和验收员应核对药品退库申请单的药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原购货日期和有效期后签字确认收货。如非药库发出的药品应拒收,并上报质量管理员处理解决。 3、验收员按进货验收的程序
10、逐批号验收。 (二)过期药品退回管理。 1、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朔,了解药品积压情况,发现过期失效药品应填写药品过期失效报告表交药库保管员与实物核对。 2、药库保管员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后办理药品退库手续。 3、药库和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账务处理手续。药库保管员详细填写退出药品记录。 二、不合格药品确实认、处理、报损、销毁工作流程 (一)药品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合格的均首先应停止院内流通使用。并及时通知药品质量管理员,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方联系。 (二)药品管理人员在例行的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和过期药品垃立即通知药库保管员和采购员按规定的程序处理。 (三)上级药监稽查部门抽查检验
11、,或上级药检部门公告通知查处的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通知库房保管员停止出库。质量管理员通知药库药房的保管员对在库不合格药品进行清查;保管员应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处理同批号药品。 (四)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和销毁按以下规定执行: -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保管员按月填写报损药品清单,上报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由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批准报损的药品要专人、专账并划定专区管理。 2、报损需销毁处理的药品。质量管理员填写报废药品销毁表,报请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质量管理、采购、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督下进行销毁,并登记了“药品
12、销毁记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查处的不合格药品,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办理。 3、对于不合格药品,质量管理员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每月进行一次汇总,上报药品管理部门负责人。 (五)质量管理员对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建立不合格药品台账。台账中应明确写明不合格药品确实认、报损、处理、销毁全过程, 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管理 一、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部门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单和发票、批准的采购方案、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及时办理支付,并及时入账报账;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建立定期盘点制度,成立由单位领导、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归口管理
13、部门组成的清查盘点小组,定期对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监查盘点,贵重药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其他药品每季至少盘点一次。 三、盘点时应由盘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 四、盘点报告。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盘点结果,填制“财产物资盘点报告表,一式四份,并填写差异原因及处理方法,按程序报医院领导审批,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各一份。 五、财务部门依据审批后的盘点报告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缺损、报废和失效应及时分析原因,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单,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经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办理销账手续。专职库房管理人员对医院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的保管负全责。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