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七篇 【篇一】 一、会议制度 分局会议共有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领导班子碰头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四种会议。 一、分局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市、区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决定、指示;研究分局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等。 二、局务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和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所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会议主要是:研究分局各项业务工作,各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违法采矿案件的处理意见。 三、局领导班子碰头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局办公室主任及有关科室负责
2、人列席,由局长主持。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和决定事项,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研究决定本局工作重大问题。 四、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长或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报告总结阶段性和年终分局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部署工作等。 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俭的原那么,讲求实效,提高会议质量。具体会务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做好记录,整理归档。监察室跟踪督查,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每次会议前由办公室负责点名,对违犯会议纪律、迟到早退人员,通报批评,并记入年终考核。 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领导班子碰
3、头会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到与会人员,对会议中确定贯彻落实的内容,监察室要跟上督察,催促看是否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一、请示报告范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 二、请示报告事项: 1、发生土地、矿产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信访案件; 2、大项财务开支、基建工程; 3、重大活动安排事项; 4、重大平安或人身伤亡事故; 5、重大失盗失密事故; 6、干部职工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7、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形式。逐级上报,科室、所一般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向局长请示汇报,特殊情况也可口头或 形式,同时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汇报。请示的问题经局长同意批复后,方
4、可办理。 四、建立向上级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各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科室每周不少于一次或及时向市局、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工作。 五、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参加省厅、市局和区政府重要业务会议,会议结束后要向局长专题汇报或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六、本制度由督查室负责督查落实。 三、保密制度 一、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将保密工作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当中,防止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 二、搞好文件传阅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按保密规定和范围传阅文件,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严格办理传阅手续,严禁自私复印文件,不得擅自带出办公室,并按规定搞好保管和清退等工作,丧失文件及时报告。 三、搞好各项会议、领导外出及日常相关规
5、定的保密工作,没有领导批示不得外传。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保密纪律,研究的保密事项严格保密、不能外传,其他干部职工需要保密的事项同样搞好保密。 五、搞好涉密文件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存档。查阅涉密文件和档案资料需要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同意。 六、严格落实网络保密规定,内、外网要实行物理隔离,严格在互联网上发布国土资源管理涉密业务资料。 七、造成失泄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文办理制度 一、文件办理,由文书负责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办理意见。送局领导和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国土资源所传阅。对上级急需办理的文件,要速送局长、分管领导和相关
6、科室,局长批阅后及时处理,迅速上报。 二、传阅文件要求,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传阅,防止中途积压、漏传、误传、横传,重要文件当日下班前交回文书保存。 三、各类业务来文和其他事项文,由办公室受理登记,局长批阅后,分管领导提出办理的,按程序送交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对需要集体研究办理意见的,由分管领导提交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由科室起草的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和通知,经局长同意由分管局长审签。各类上报文件,以局名义下发的综合性文件,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五、单项材料和专业性的材料,由有关科室起草。综合性材料由监察室与有关科室共同起草。 六、凡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由局办公室对公文
7、格式标准把关,统一编排发文字号并予登记,由各科室自行组织印制(印制量大的会议发言材料等除外,由办公室统一联系印刷厂)。 七、本局形成的正式文件,相关科室或承办人办结后,连同领导签批件,一式2份,要及时送办公存档。 八、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分局办公室负责印章的刻制,备案和发文启用。 二、分局印章由办公室管理,局属有关单位专用章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 三、使用印章批准权限: 1、使用分局印章,须经局长批准。 2、使用局专用章,须经局长或授权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凡以分局名义发出的例行公务、业务报表、报件、一般性函件、介绍信等需使用局印章的,由办公室主任
8、审批。 五、严禁在各类空白证书、证件、图表、稿纸及其它文字材料上盖印章。因特殊原因确需盖空白印章的,须经局长批准,用印后要指定专人严格管理,并向办公室反响具体使用情况。 六、严禁公章私自携带外出。如确需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局长批准。对使用情况报办公室,并及时交还公章。 七、使用印章要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管理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制度由办公室监督实施。 六、学习培训制度 一、建立学习检查机构和督查制度。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副局长牟志军任组长,伦峰才、严国亮任副组长,成员由张春光、王卫东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学习方案安排,组织实施学习活动,总结交流
9、学习情况。督查室负责考勤、考核。 二、学习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上级重要文件及需传达的有关会议精神等。 三、学习形式。分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上学习、邀请讲课和外出参观见学等形式,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在学习时间内,除办公室(审批大厅、监察大队、信访室)安排人员值班外,其它人员都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及时向学习活动组织者请假,并自觉补习。 四、建立学习评比制度。按照学习活动要求完成笔记、学习心得、总结等学习任务。对完不成学习任务或达不到培训要求的监察室以通报形式限期整改。 五、建立
10、学习考勤制度。无故连续2次不参加学习者给予通报批评。 六、本制度由分局学习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七、机关值班制度 一、分局机关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轮流带班,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提前向带班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请假,并确定替班人员或换班。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将公务 内容,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意见认真办理,会议通知及时直接通知本人。对重要问题,突发事件、紧急公文,要及时向局长汇报,按领导意见迅速办理。 三、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事项,并向接班人员交代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 四、值班人员不得无故把外单位人员和小孩带到值班室内玩耍,不能随意拨打公用 。 五、值班人
11、员要讲究卫生,保护一切公共财物,对无故损坏公共财物的,责任由自己承担并负责赔偿。 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七、本制度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督查。 八、执法监察值班制度由监察大队制定,由监察大队及各国土资源所组织实施。 九、国土资源所值班按分局及监察大队值班要求自行安排并组织实施。 十、值班人员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 十一、重大节假日或上级特殊要求值班的,办公室及时制定值班方案。 十二、值班情况列入督查通报内容。 八、平安保卫制度 一、机关值班人员同时兼顾办公区的平安保卫工作。 二、门卫保安人员
12、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要认真进行登记,晚上要把大门和办公楼门锁好,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晚上禁止外来车辆停放在大院和车库内,防止出现问题。 三、下班时各科室要把门、窗锁好,关闭办公设施所用电源(包括空调、微机、打印机、热水器、灯等电器),重要文件及材料整理保存好,办公器材保管好,个人重要物品随身带走。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午间、夜间值班不准睡觉。晚间值班人员对办公楼和宿舍区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五、各科室人员、各住户要加强防范措施,注意防火、防盗、用电平安。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超负荷电器。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楼。 九、考勤
13、、请销假制度 一、因公出差要严格履行由领导同意和告知办公室的制度。凡请公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写假条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二、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日内科长(所长)批准,两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长批准,三日以上由局长批准;科长(所长)请假,一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两日以上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向批准休假的履行销假手续。 三、探亲假、公休假,按照国务院职工探亲假期待遇和XX省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干部实行公休假制度的规定执行,婚、丧及方案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 四、因私事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都应请假,不请假的按迟到早退论处。 五、请销假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考评、考核的内容之一,并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请销假情况列入督查通报内容。 六、无故旷工或经常迟到早退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公共资产管理制度 一、分局机关、各国土资源所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科负责管理,并登记造册,做到财、物相符,定期复核。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分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月编报预算,报分管局长,经局长批准后,统一购置,按照工作需要领取使用。急需用品由有关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报办公室,经局长批准后购置。 三、办公室设多栏式数量账,以科室为单位登记所领用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 四、各科室办公用品由科室指定专人到办公室凭“物资领用单领用,并按照要求做好登记。分发到各科室的办公用品和由科室使用的物资要专人保管,厉行节约,防止浪费、损坏、丧失。 五、各国土资源所所购物品,由局长批准。各所财、物由所长负责管理。 十一、机关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分局配车辆属工作用车。局领导和各科室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属领导、科室用车相对固定。 二、坚持出车报告制度。科室、所车辆在XX县区(指潍坊中心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