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出行管理方法 XX县水务局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方法XX县水务局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明确公务活动用餐标准,标准公务活动用餐行为,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公务活动用餐范围 本方法所称公务活动用餐,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发生的公务用餐。 二、公务活开工作用餐规定 本方法中“辖区是指各单位常驻地,城区范围内办公单位“所属辖区包含星沙、湘龙、泉塘等三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 本方法中具有安排工作用餐或接待用餐条件的单位,要加强对单位食堂的管理,确保其能够提供以下标准内的工作简餐。无法在食堂就餐或接待的,可按标准和程
2、序,填写水务局公务工作用餐审批表或水务局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凭据报销。 (一)本单位辖区内用餐。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机构、工管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所属辖区范围内开展公务活动,不得安排接待用餐。 (二)本单位辖区外且XX县内用餐。工作人员到所属单位辖区范围以外且在XX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公务活动,凭公函、活动(会议)通知或方案等,可由对方单位接待安排一餐,不用缴纳用餐费,用餐标准限额为:省部级120元/人/餐,厅局级100元/人/餐,其余人员80元/人/餐;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 工作人员在XX县行政区域内(所属辖区范围外)开展日常公务活动,因执行公
3、务确实无法回家或回单位食堂就餐的,经单位审批同意后,可在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工作餐;在对方单位食堂用餐的,可由对方单位在上述标准内安排一餐,不用缴纳用餐费用,不予审批报账。 (三)XX县范围外用餐。我局工作人员到XX县行政区域范外开展公务活动的,凭公函、活动(会议)通知或方案等,可接受对方单位公务接待安排一餐,接待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除接待一餐之外,对方单位不负责安排用餐。确因工作需要,由对方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在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内安排(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出差目的地为西藏、青海、新疆,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不作为接待用餐,餐费由用餐人员在限额内据实结账
4、支付,凭票报销,接待单位不承担协助安排用餐费用。 (四)特殊情形的用餐。应急抢险救灾,临时或集中检查(督查、考核、办案),维稳处突、联合执法、重大警保卫 “两代表一委员调研等特殊时段的用餐,在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和“谁主办谁安排的前提下,可报销工作用餐费,用餐标准按照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标准执行。 外出参加由主办单位承担费用的会议、培训,用餐标准按照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方法的规定执行。 参加精准扶贫、基层挂职锻炼、“一推行四公开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伙食补助及缴纳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关于加班用餐。 1、工作日加班用餐:我局工作人员工作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的可按不高于40元标准安排一
5、餐工作餐。 2、休息日加班用餐: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可按不高于40元的标准安排一餐工作餐,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按每餐不高于40元标准安排两餐工作餐。 三、公务活动接待用餐规定 XX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内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来XX县开展公务活动的,凭公函、活动(会议)通知或方案等,按照省部级120元/人/餐,厅局级100元/人/餐,其余人员80元/人/餐的限额标准,安排公务接待用餐一餐。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 XX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国内公务活动来客接待用餐,必须在标准限额内安排,按照省部级200元/人/餐,厅局级160元/人/餐,其余人员140元/人
6、/餐标准执行。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除按规定的陪餐人员之外,确因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标准安排工作餐。 四、工作用餐和接待用餐工作要求 全局各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公务用餐和接待用餐第一责任人,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各分管领导应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公务用餐和接待用餐严格审批把关,落实管理责任。 各单位应加强单位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的管理,确保能够提供标准内(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的工作简餐。 各科室、二级机构和工管单位在开展公务活动前,应综合考虑、妥善安排公务用餐,公务活动结束后,按条线原
7、那么,结合领导分工,及时填报 XX县水务局公务用餐审批表,列明用餐事由、时间、地点、人员、餐费及所在部门、审批人及意见等要素,经领导审批同意,交财务科按程序报账。 各科室、二级机构和工管单位在接待公务活动后,应凭对方单位出具的公函、活动(会议)通知或方案等,按本方法规定,安排公务接待用餐,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按条线原那么,结合领导分工,及时填报XX县水务局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列明接待单位、时间、地点、接待级别、人数及陪同领导及人数、接待总费用、审批人及意见等要素,经领导审批同意,交财务科按程序报账。 各单位要每季度对用餐安排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局机关由财务科汇总,按月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五、其它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县财政局关于标准县属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用餐相关事项的通知(X县财(2023)XX号)同时废止。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