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食品留样制度 根据卫生部门要求,为加强食品卫生平安管理,确保食品卫生意外事故发生后有据可查,特制定两餐食品留样制度。 1.学生用餐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202200克样品留存。 2.食品样品留存时间必须保证24小时。 3.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 4.食品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5.食品样品留存24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学生用餐食品中。 6.食品样品留存责任人。各校区总务主任。 浦南小学总务处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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