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自律的承诺书 xx市民政局:我单位在贵局申请办理的所有登记事项,均按照老实守信和依法自律自治原那么,承诺如下: 1.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3.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老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乱收费、不搞价格垄断、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严格禁止吸收公众、会员及会员单位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等非法活动。 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5.恪守非营利原那么,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6.主动公开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和涉外活动。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社会团体名称:住所: :联系 : :电子信箱: 注。承诺人(含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人)。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