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22)41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22)229号)精神,为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于xx年9月30日前顺利完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要从建设诚信政府,信守国际承诺,维护国家形象,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开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的重要意义。根据渝办发202222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已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正版办),负责使用正版软件的组织、
2、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由县文广局牵头,县科委、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为保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顺利推进,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抓好本单位、本地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为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便于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责任制,并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指定本部门工作责任心强、懂计算机技术的同志担任。为加强县正版办与各部门的联系,请填写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络员登记表报县正版办备案。 二、举办培训,定位登记 为积极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县正版办将对部门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版权意识,促进使用正版软件
3、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级通用软件(即:操作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进行登记,如实填报计算机及其通用软件定位登记表,并对定位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具体要求: (一)准确定位。标注出每台计算机所在的办公室、楼层序号和房间号以及每台计算机已安装或预装的正版软件名称。 (二)认真核查。由各正版办对各部门报送的定位登记表进行核查,发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应及时更正,确保定位登记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本次计算机及通用软件定位登记表,既是检查、验收的依据,也是各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资料,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妥善保存。 三、统一标准,统一验收 (一)界定正、盗版软
4、件的标准。计算机软件的合法持有者,应具有软件著作权人书面授权文件。凡具有软件著作权人书面授权文件的软件均为正版软件。一件正版软件只能在一台计算机上安装,没有著作权人书面授权文件而安装在计算机上的软件视为盗版软件。 (二)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在对所使用的软件进行定位登记时,应逐台查验是否具有软件著作权人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一台计算机上预装了多种软件的,应逐一查验该台计算机上预装软件的书面授权文件。一件正版软件在多台计算机上安装的,只作一件正版软件登记。 四、制定方案,实施到位 各级各部门正版办要在编制本级政府及其部门正版软件需求方案的根底上,制定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方案。 (一)软件配备原那么。政府
5、及其部门实际收入使用的计算机都要配备正版通用软件。已配备正版软件的,不再重复配备。凡能够使用国产软件的,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今后政府及其部门采购计算机时,应同时采购正版通用软件。 (二)编制需求方案表。由各部门拟定正版通用软件需求方案表,报县正版办审核、统计,并由县正版办编制XX县区正版软件需求方案表 (三)制定使用正版软件方案。采购正版软件所需经费,经县财政部门审定后,在该部门xx年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 五、加强督查,按时完成 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阶段性通报,并派出督导组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具体要求: (一)6月底前,各单位制定出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向县正版办报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二)7月底前,落实正版软件采购资金,确定使用正版软件方案。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未按时落实正版软件采购资金的单位进行督查。 (三)8月底前,完成安装正版软件、删除盗版软件工作。 (四)9月底前,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总结,并自查验收。 (五)2023月中旬至11月中旬,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检查验收小组,对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然后迎接市正版办验收。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