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意见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经过各级档案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大局部国有改制企业档案得到了妥善处置。但是,仍然有一些国有转制企业存在档案管理职责不清、保管条件差和无专人管理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的管理,切实防止国有企业档案的流失和损毁,发挥国有企业档案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应有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国有企业档案是国有企业开展建设、经
2、营管理的真实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局部。做好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为此,各国有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对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确保档案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管理;有符合法规要求、具体可行的档案保管、处置方法;有保存档案的必要条件;有整理、保管、处置档案的经费保障。 二、严格把握国有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根本原那么。做好国有改制企业档案工作,必须遵循维护国家平安和利益,保守国家机密和防止档案散失的原那么;维护档案平安和便于档案保管利用的原那么;区别情况依法合理处置和有利于企业保持经营管理连续性的原那么。 三
3、、合理处置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的归属。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后,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好国有转制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 (一)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被非国有企业兼并的企业档案,按国有企业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档案馆接收。其他国有改制企业的档案由企业主管部门接收。 (二)国有改制企业要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档案处置事宜,依法处置好企业档案。国有改制企业的档案人员必须在档案处置工作完成后才能离岗。 (三)接收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的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要做好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等工作,完善必要的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平安。 (四)缺乏必要档案保管条件的国有改制企业,可与
4、市和所在县(市)区国家档案馆联系,由市或县(市)区国家档案馆提供档案存放效劳。需要存放代管的,由企业主管部门委托代管单位并签订代管合同。存放、代管的档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标准、目录清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明确标准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做好企业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转变过程中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和平安。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转变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综合性文件材料,企业资产文件材料,房地产文件材料,财务文件材料,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职工身份转变的文件材料包括:履历材料;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奖励、处分材料;工资、任免、聘录用、转干、转业材料;转换国有身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等材料。 五、依法监督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的管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的管理,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擅自进行档案处置,造成改制企业档案散失损毁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省档案工作条例、x市档案工作管理方法进行严肃查处。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