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基地建设协议高等学校校外实习是培养合格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接受高等学校学生实习是社会有关单位的光荣任务。据文件的精神,(甲方,高等学校)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经过协商,就加强协作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问题达成协议:一、甲方为乙方承担如下任务1有计划地接受乙方有关人员的进修、培训或旁听,并在收费上予以优惠。利用学校的技术优势,为乙方解决生产技术上的一些问题。2实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适当的实习指导费和水电费。3实习期间,实习师生应努力为乙方做好事。二、乙方为甲方承担如下任务1每年接受甲方批学生(每批共产党人左右)到单位实习。实习的专业、人数、具体时间另行商定。2派出领导参加实习领导小组。共同领导实习各项工作,并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担任实习的指导工作。3供实习师生的食宿和其他条件,免收房租等。三、由乙方提供房子间平方米,甲方投资购置家具(床、台、椅等),作为实习生宿舍,供甲方使用。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五、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经省教育厅发文批准后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其主管部门各一份。六、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