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法律效劳中心工作制度 为提高法律效劳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所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更好的为广阔群众提供法律效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 制度。 一、政务公开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光明法律效劳中心把各项工作职能、业务范围、效劳内容、办事程序等都予以公开。在中心的办公室显著位置设置布告栏,公示中心各项业务工作以及效劳范围,让来办事的群众对我中心的各项工作一目了然,增加工作透明度,并接受广阔群众的监督。 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并严格根据XX省物价局、XX省司法厅关于调整XX省基层法律效劳所收费标准的通
2、知(粤价2003219号)精神收取法律效劳费。 三、来访登记制度,来访登记制度是指对前来我中心办事、咨询和来访的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有责任为效劳对象及时解答并及时登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推搪或拒绝答复。对到我中心反映问题并提出意见的,都必须登记并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 四、法律援助制度。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并依法需要提供法律效劳的,我中心都无偿为效劳对象提供法律援助。 五、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原那么。 (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1、依法调解制度。从受理调解申请,调查取证,主持调解,制定调解方案,制作调解书,到终结调解工作,调解人员必须依法进行。 2、季度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街道人民调解工
3、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布置工作;听取各调委会工作汇报,检查工作,交流经验。 3、登记归档制度。对每一起纠纷的调解,必须认真填写调解登记表,并依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4、纠纷排查制度。各调解工作人员必须每周一次对本辖区进行纠纷摸底排查并记录在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及时汇报。 5、街道调委会指导制度。各调委会在街道调委会指导下工作,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纠纷须报街道调委会,并由街道调委会调处。 6、回访制度。对于调解终结的案件,主调人员必须进行回访,做到预防反复,监督履行。 7、信息反响制度。在街道建立信息员、基层调委会、司法所三级信息反响网络,做到信息搜集、传递制度化、责任化、标
4、准化,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传。 8、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脱产专业培训,新法公布即时培训,重点法律随时培训,培训形式包括集中学习、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 (二)、人民调解工作原那么: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根底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效劳透明制度。是指对来我中心办事的效劳对象作出的各项承诺。如对到我中心办理各项法律业务的效劳对象时,经办人员必须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的所需全部材料,并对提交的
5、材料认真审核,对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全给予极时办理;对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材料不齐等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对其做出明确的答复。 七、法律参谋制度。是指接受辖区内公民、法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参谋,都应签订聘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发给聘请单位受聘证书的一种法律效劳。 八、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狠抓各岗位职责的落实。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那么,对中心每位工作人员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以进一步明确每位工作有员的职责,确保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转。 第二篇:xxx法律效劳中心工作制度xxx法律效劳中心工作制度 为提高法律效劳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所有工作人员
6、的积极性,为更好的为广阔群众提供法律效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政务公开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光明法律效劳中心把各项工作职能、业务范围、效劳内容、办事程序等都予以公开。在中心的办公室显著位置设置布告栏,公示中心各项业务工作以及效劳范围,让来办事的群众对我中心的各项工作一目了然,增加工作透明度,并接受广阔群众的监督。 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并严格根据XX省物价局、XX省司法厅关于调整XX省基层法律效劳所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3219号)精神收取法律效劳费。 三、来访登记制度,来访登记制
7、度是指对前来我中心办事、咨询和来访的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有责任为效劳对象及时解答并及时登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推搪或拒绝答复。对到我中心反映问题并提出意见的,都必须登记并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 四、法律援助制度。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并依法需要提供法律效劳的,我中心都无偿为效劳对象提供法律援助。 五、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原那么。 (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1、依法调解制度。从受理调解申请,调查取证,主持调解,制定调解方案,制作调解书,到终结调解工作,调解人员必须依法进行。 2、季度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布置工作;听取各调委会工作汇报,检查工作,
8、交流经验。 3、登记归档制度。对每一起纠纷的调解,必须认真填写调解登记表,并依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4、纠纷排查制度。各调解工作人员必须每周一次对本辖区进行纠纷摸底排查并记录在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及时汇报。 5、街道调委会指导制度。各调委会在街道调委会指导下工作,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纠纷须报街道调委会,并由街道调委会调处。 6、回访制度。对于调解终结的案件,主调人员必须进行回访,做到预防反复,监督履行。 7、信息反响制度。在街道建立信息员、基层调委会、司法所三级信息反响网络,做到信息搜集、传递制度化、责任化、标准化,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传。 8、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脱产专业培训
9、,新法公布即时培训,重点法律随时培训,培训形式包括集中学习、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 (二)、人民调解工作原那么: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根底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效劳透明制度。是指对来我中心办事的效劳对象作出的各项承诺。如对到我中心办理各项法律业务的效劳对象时,经办人员必须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的所需全部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对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全给予极时办理;对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材料
10、不齐等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对其做出明确的答复。 七、法律参谋制度。是指接受辖区内公民、法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参谋,都应签订聘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发给聘请单位受聘证书的一种法律效劳。 八、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狠抓各岗位职责的落实。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那么,对中心每位工作人员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以进一步明确每位工作有员的职责,确保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转。 第三篇:法律效劳工作制度法律效劳工作制度 法律效劳所业务范围 一、应聘担任法律参谋;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三、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
11、、负责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五、在本地区公证处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六、办理见证即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 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和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七、主持调解纠纷; 八、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九、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法律效劳所主任职责 一、组织全体人员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下达的文件决定等; 二、负责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主持本所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 四、组织本所工作人
12、员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及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 五、聘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聘任与辞退辅助工作人员; 六、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所各种会议决议的履行,并与全体法律工作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法律效劳工作者职责 一、严格遵守法律效劳工作者管理方法,做合格的法律效劳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办错案、办假案、办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努力开拓效劳领域,提高效劳质量,坚持“为人民效劳的宗旨
13、,热情效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持依法办案; 六、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识; 七、努力完成主任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内勤人员职责 一、负责本所文件、信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协助主任做好上级下达工作; 二、负责函件、委托书、介绍信的统一管理; 三、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各类案件应统一装订,登记归档; 四、做好统计工作,按月按季做好各类报表报送工作; 五、负责日常接待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做好各种会议记录, 记录;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集中管理,负责报刊、杂志的发放工作,负责有关材料的打印、发放工作; 七、建立健
14、全本所人员档案。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律效劳所各类业务案卷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归档,由具体承办该项业务的法律效劳工作者负责; 二、办理法律事项后,应检查和整理全部材料,及时补齐和补办遗漏的材料和手续,修补或复制破损的材料,去掉无关和重复的材料,并在一月之内进行装卷和归档工作,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案卷,不得私自保管; 三、承办人在立卷归档过程中,严格按照乡镇法律效劳归档管理方法的规定,进行各类业务案卷的收集、管理、排列顺序和立卷编目及装订工作; 四、档案管理人员在接受案卷时,认真检查案卷质量,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接受,对不符合立档规定的一律退回,承办人员应重新整理装订; 五、档案管理人员对接受归档的案卷,应当根据业务范围和承办的法律事项,不同类别,分别立卷归档,担任法律参谋的业务材料要每单位一卷。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非行政诉讼法律事务,调解纠纷的业务材料要一案一卷,按年度保管期限的原那么归档; 六、对本法律效劳所档案的查阅,需说明情况并履行有关登记手续,而对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的,应出具正式介绍信,经过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七、凡涉及到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法律事务档案以及当事人要求保密的法律事务档案,不得借给他人借阅和复制,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制度,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