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金融改革的方向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的增长,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举世瞩目的关注。这种经济增长的背后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近几年来,我国金融开展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仍然很不完善。所以我国的金融制度急需改革。对于我国的金融改革方向,可以借鉴那些国际经融开展中的兴旺国际,尤其是美国的先进经验,同时予以革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建立一套完整的适合我国国情和有利于我国经济开展的金融体系。完善的金融体制不可或缺的是一个健康良好的金融环境。对此,我国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部门建立包括各类企业的信用数据库,以完善我国的征信制度和信用评估体系;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建立并发挥民间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
2、功能、建立专门针对民间金融的机制或监管机构等方式,以完善我国的民间金融监管体系;另外那么需要建立多层次的担保与再担保体系。 (二)推进国有银行改革。 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在全国各地网点甚多,但是各分支结构经营的自主性却很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般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很小甚至没有,一旦放贷或是数量较大的贷款都需要向所属的分行甚至总行申请,这无疑加大了银行的贷款本钱和交易本钱;另一方面,绝大多数银行的经营管理政策,都是由总行统一制定,然后下放到各分支机构再贯彻实施,这十分不利于银行的因地制宜。 (三)实行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运用多种金融工具。 目前我国的融资方式呆板、简单、金融工具
3、单一。强调一切信用集中于银行一切借款通过银行融资的模式。结果造成很多企业出现买难卖难的现象。实践证明仅有国家银行信用形式是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开展需要的。除实行国家银行信用的融资方式外还必须充分发挥商业信用、消费信用、集体信用、私人信用的积极作用实行租购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期票抵用贷款、银行贷款、租赁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买卖等融资方式。与此同时还要变单一的金融工具为多样化的金融工具。 (四)积极开展非国有金融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开展非国有金融机构的问题上,一直是采取限制的态度。这与国民经济的开展是极不相适应的。众所周知,这些年在国有经济大力开展的同时,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乃至合资
4、、外资经济都得到了迅猛开展。而在金融领域,非国有金融机构无论是在机构数量,还是在资产规模上所占的比重都很小。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金融组织体系的所有制形式也应多元化,要打破国有金融机构“一统天下的局面,大力开展非国有金融机构。 第二篇: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改革的方向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改革的方向 11级政治经济学杨丽丽 s12023038 一、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金融机构含义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泛指从事金融业务、协调金融关系、维护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机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一般包括:货币金融政策、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机构;金融业务的
5、经营机构;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 (二)金融机构体系的含义和作用 1、含义 金融机构体系,又称之为金融体系,是一个包括经营和管理金融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组成的整体系统。金融机构体系是一种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以各种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种金融中介机构并存的格局。 中央银行处于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中心环节,处于特殊地位,具有对全国金融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特殊功能。多数国家只设有一家中央银行,也有个别国家设有多家中央银行或金融当局。 2、作用 第一:改善资金转移质量的效劳 (1)改善金融资产的期限限制。 金融机构可以同时向资金供求双方提供不同到期期限的金融产品,因此,在金融机
6、构的参与下,短期的资金供给有可能间接地支持长期的资金需求。 (2)增加了金融资产的分割性。 金融中介机构通过出售金额不等的金融商品,可以到达吸引零散的资金供给来满足巨额资金需求的目的。 (3)分散金融资产的风险。 为了减少风险,金融中介机构可以直接对资金需求方的市场行为、财务状况、经营运作等方面加以监督。并且,金融中介机构还可以通过对不同风险资产的组合来降低资金风险。 (4)提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 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当一局部金融产品具有高度的市场流动性,因而可以大大降低金融资产的交易本钱。第二:提供经纪人效劳 交易效劳,金融咨询效劳,资信评估、资金筹集的组织、投资工程的推销、保险和信托效劳等
7、等。 (三)我国金融体系的构成概况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包括: 1、中央银行与政策性专业银行; 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全国及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3、外资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4、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上四个局部构成了我国金融的决策及执行、业务经营及监管机构体系。 二、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及演变 (一)建立 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是通过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合并XX县区银行、没收官僚资本银行、改造私人银行与钱庄,以及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途径实现的。新中国金融体系的诞生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为标志。 (二)演变 1、
8、19481978年,“大一统模式的金融体系 在此阶段,学习前苏联的经验,经济、财政管理体系和金融体系都是按照苏联模式建立,从而形成了“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那时的唯一一家银行;它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普设于全国各地,形成一张覆盖全国的金融网,此称其为“大;“统那么是指银行实行了“统存统贷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 2、19791983年,“多元混合型金融体系。 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银行等金融机构迅速开展,金融体系包括的内容不断丰富,但我国在当时没有专门的金融管理机构,形成了“四龙治水,群龙无首的局面。 3、19841993年,“新型金融体系。 1983年9月,国务院作出了中国人民银行专
9、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决定,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对一般工商企业和居民个人办理信贷业务,其业务对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原有业务将由新成立的中国工商银行来办理,至此我国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领导)以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新型金融体系。 4、1994年至今,“现代金融体系。背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金融体系进行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需要的以专业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别离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 第一。组建政策性银行。 第二。国有专业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造。 第三。综合性商业银行(交通银
10、行、中信实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开展。 第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改革。1998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撤销了原31家分支机构,成立了9家跨省区分行,在不设分行的省会城市设立金融监管办事处,撤销在同一城市重复设置的分支机构,并明确了总行、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权利和责任。 第五。建立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先后建立了四家由国家投资的特定政策性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建行)、华融(工行)、长城(农行)、东方(中行),负责收购、经营、管理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局部不良债权。 (三)改革具体过程 1、建立独立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
11、的专业银行,并在此根底上将其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 1979年2月,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振兴农村经济和金融,再次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原来由中国人民银行承办的农村金融业务全部移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经营。 1979年3月,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社出来完全独立经营。1979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也从财政局部设出来。 1983年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是经济实体,是全国性的金融机构,除继续负担拨款任务外,可大量开展一般银行业务。 1984年1月,成了中国工商银行,承办中国人民银行原来所办理的全部工商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业务。 2、建立中央银行体制 随着“大一统的金融体制向多类型、多层次
12、金融体制格局的演变,金融机构不断增多,是的金融领域中协调、疏导、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中国人民银行既要承担占全国银行业务比重最大的工商企业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业务,还要担负对整个金融业的调控和管理工作,不仅显得力不从心,而且中国人民银行集剧透业务和管理于一身,也不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 3、在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组建其他商业银行1986年交通银行重新组建,随后又陆续成立了2023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的产生,对于加强金融业的合理竞争,促进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支持经济均衡开展起了十清楚显的作用。 4、组建政策性银行 1994年以后,一方面,为了解决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困难,另一方面,为
13、了更好地支持经济开展,经国务院批准,先后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开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5、建立非银行金融机构 建立包括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基金等在内的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同时引进大批外国金融机构。 6、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外汇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 1990年和1991年组建的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得正式营业,标志着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开展。 1994年顺利实现了汇率并轨,从这时开始,我国人民币官价汇率与调剂价并轨,建立了以市场为根底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由此,我国人民币开始
14、向国际市场靠拢,人民币的汇率将主要由外汇市场的供求来决定。 1996年12月1日又顺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工程可兑换,都标志着我国外汇体制的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实现了市场化,也标志着我国的货币市场及利率及利率管理体制的改革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目前我国金融已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题,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格局。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代表国家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金融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是经营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金融机构开展的趋势 (一)金融机构的混业
15、经营1.混业经营的概况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主要兴旺国家的金融机构开始突破原有的专业化业务分工,开始走上综合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道路,即混业经营的道路。主要表达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放松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领域或资产组合的限制,允许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更广泛的业务领域,实现相互之间的业务融合,特别是允许商业银行在经营传统的存、贷、汇业务的同时,经营证券、信托甚至保险业务,以减少对传统业务领域的依赖。此项改革的目的在于加强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提高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使其能够为一般公众提供全面和完善的效劳。 其次,专业化分工的突破还表现在同类金融机构之间互相侵入对方“领地。 2、混业经营的原因 西方兴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