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一是健全干部选拨任用全程监督机制。推行干部推荐责任制、选人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选拨任用干部监督责任制。建立与执纪执法部门干部监督信息联系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选拨作用工作记实制度,真实记载选拨任用过程中的责任运行轨迹,便于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选拨任用干部工作督查员制度,对监督客体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选拨任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用人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对一年内或任期内用人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行县委常委讨论干部任免票决制。 二是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在加强思想理论教育的根底上,实行谈话教育制度和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县级领导要
2、根据干部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乡局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引导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做到经常提神醒脑,警钟长鸣。乡局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县委书面汇报个人思想情况,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公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和廉政自律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三是健全监察预报机制。在完善民主评议和民主考察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信仿举报制度的同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监查员巡视制度。聘请党性观念和原那么性强、有丰富领导工作经验和较高工作热情的同志,担任干部监督督查员,对督查员进行适当分工,定期和不定期到有关单位进行巡视,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并将督查、巡视的
3、具体情况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汇报。 四是健全督查警示机制。要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的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说明或口头说明。要建立催促整改制度。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问题要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对犯一般性错误但影响较大而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采取转任、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等措施进行调整。 五是健全班子内部制约机制。要完成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严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标准会议议事制度,建立会议纪实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六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上级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要理顺监督体制,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能职责。要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实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监督效率,增强监督效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