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局党建廉政制度汇总党建党风廉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自身建设,保持队伍的纯洁性,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规定的实施方法以及领导干部廉政准那么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支部书记、局长负总责。 第三条 支部书记、局长对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科室领导对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科室领导党风
2、廉政建设承担的领导责任按规定和实施方法执行。 第七条 工作如出现规定、实施方法所列的违纪行为,按规定、实施方法和上述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在其他各项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负领导责任的,即按上述责任关系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 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不得个人私自收取费用。 第九条 不得挪用和借用公款办私事,在生活方面不得 提出无理要求。 第十条 严格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不乱收费,减免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不得私自减少按规定应收的费用,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不得私自减少按规定应收的费用,收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 第十一条 接待上级和工作相关业务单位,在生活上坚持从俭原那么,不得大吃大喝,不得借工作之
3、便游山玩水。 第十二条 不准在公务时、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严禁上班时间喝酒、酗酒。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单据坚决不报销,财会人员依法理财、理帐。 第十四条 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来信来访不推不拖,及时登记,认真办理。如涉及本会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保护检举人合法权益,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第十五条 清政廉洁要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互相监督,及时表彰好人好事,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凡违反以上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通报、党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党支部及党员领导
4、干部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不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地贯彻执行,使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风廉政的假设干准那么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统一安排,每学年召开二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征得党委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政决议的情况; (二)坚持党性原那么、端正党风、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三)坚持群众路线
5、,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四)履行工作职责、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五)其他有关事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组织和主持。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支委之间交换意见、个别谈话了解情况等途径,广泛征求意见,由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归纳后反响给书记及参会的领导干部。 五、支部书记要根据党委的要求和群众意见,针对支部及相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好每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 六、支部书记要将民主生活会确定的议题和开会时间提前一周通知给参会的党员领导干部,使其有足够的时间学习有关文件,开展谈心活动,准备发言提纲。 七、支部要将民主
6、生活会的议题和召开时间提前一周通知党委,以便党委派员参加会议和上级主管领导能参加会议,直接了解情况,加强指导。 八、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思想斗争,到达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支部书记要以身作那么,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搞好整改。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响,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十、会后一周内,支部要将民主生活会书面总结报上一级党组织。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
7、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公示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开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受广阔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开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
8、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开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有效地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鼓励与约束,进一步标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真正担负起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任,做到勤政廉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试行)和市委、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会实
9、际,制定本制度。 述职述廉的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副局以上领导干部。 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领导干部述职的内容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在述职的同时进行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的情况; (二)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市委、市纪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那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五)重视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 (六)对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
10、情况; (七)其它需要陈述的情况。 述职述廉的原那么: (一)坚持公开民主,群众监督的原那么;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那么;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那么。 述职述廉的方式: 述职与述廉一并进行。在全体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市纪委的指导。 述职述廉的程序: 职述廉的工作程序是:述职述廉准备工作;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走访座谈、调查核实;综合分析测评情况,如实反响意见建议。 (一)述职述廉的准备工作:一是制定述职述廉方案;二是述职述廉对象按要求准备好述职述廉报告。 (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召开相应会议,领导干部在会上述职述廉。 (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
11、部述职述廉后,发放述职述廉测评表,由参会人员填写评议意见和评议等次,由指导组进行综合、梳理和统计。 (四)走访座谈、调查核实。指导组针对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调查核实、酌情处理。 (五)综合分析测评情况,如实反响意见建议: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在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范围内进行反响;就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个别交换意见,促其进行整改。 职述廉的时间: 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 述职述廉的评定和运用: 对述职述廉结果的评定,述职按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标准评定出优秀、
12、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述廉按测评标准评定出满意、根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述职述廉的评定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调整工作等的重要依据; (二)对评定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等次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提高认识,限期进行整改;限期不改的,视其情况调整领导职务。经查实确有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述职述廉的综合评价材料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以标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述职述廉工作的要求: (一)会机关要提高对述职述廉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述职述廉制度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述职述廉
13、对象要正确对待述职述廉工作,如实客观地按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要求汇报,不得有任何隐瞒; (三)加强对述职述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创造一种让广阔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气氛。认真受理干部群众的检举和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述职述廉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试行)和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述职述廉的内容 本人及领导班子在本年度的以下情况: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主要包括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
14、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等情况。 3、执行廉洁从政、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不准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4、其他有必要在支部会上阐述的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实施 1、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 2、述职述廉支部
15、组织进行,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3、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要求事先写好述职述廉书面材料,在支部扩大会上报告。 4、述职述廉报告结束时,与述职述廉职责一起报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确保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防止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部门、领导,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局长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工程立项、申报、评定及工程资金分配情况; 4、大额经费(1000元以上)开支情况; 5、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突发性事
16、件、事故、问题; 7、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8、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9、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以及离开市区情况; 10、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干部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那么,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4、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 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