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49.060.00V55MH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3005-2002idt IS012(E):1987航空管路识别AerOspace pipelines identification2002-02-09发布200206-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目次前言IS0前言1范围12参考文献3标志图形4标志35标志的设置3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S012:1987(E)航空管路识别。为便于管路的日常维修与识别,本标准将管路名称作中英文对照,并在标志图下方标注中文解释。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科技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2、航空安全技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咏梅、刘家伟、杜伟军、孙作琪。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负责解释。ISO前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国家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通常由ISO所属的各技术委员会进行。凡对某一技术委员会的专业感兴趣的成员团体,均有权派代表参加该技术委员会。与IS0有联系的官方或非官方的国际组织亦可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经各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在被ISO理事会批准为国际标准之前,须分发给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根据ISO的工作程序至少有75%的投票成员团体投票赞成,该标准草案方可被批准为国际标准。国际标准IS01
3、2(E)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航空和航天技术委员会(ISO/TC20)起草的。本标准的第二版本取代第一版本(IS012:1976),并做了以下技术修订:修改了应用的范围和领域;增加了用于表示过滤空气的符号(见表1和图2);在辅助识别标志方面,扩充了条款3.3(见4.3)。用户应注意到所有国际标准都是经反复修订而成。除非另有陈述,对任何国际标准而言,文中引用的所有文献均为最近的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管路识别idtMH/T3005-2002 fdt IA012(E)Aerospace pipelines identification1范围本标准对航空器和航天器系统中,以适当的标志指示
4、刚性管路组件的功能和管内流体的标志图形提出要求,但不包括航空发动机上,直接与机身系统连接的管路组件。需要时,本标准也可应用于软性管路组件。本标志图形为日常维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最低限度的识别标志。注:依据本标志图形而使用的标志,不应对管路的化学或机械性能产生影响。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IS03323航空器一液压部件一指示部件内部允许使用的流体的标志3标志图形3.1概述3.1.1当环境温度允许时,标志图形应由设置在管路上的标志组成,这些标志指示管路的
5、功能或管内流体,对管内流体的危险性给予适当的警告,并在需要时指示管内流体的流动方向。标志图形的典型应用见图1。任何所需的辅助识别应与本标准中所规定的文字、符号和颜色分开并有所区别。建议此类辅助识别应采用数字编码的形式(见图1d)。3.1.2因环境温度过高而无法使用标志时,应尽可能充分履行本标准的要求。作为最低要求,按照第5章设置、以黑体字表示的每个符号应在管路承受的温度范围内保持字迹清晰。3.2基本识别3.2.1表1中列出的每个刚性管路系统,应通过表示该系统名称的标志与表1和图2所示的符号一起进行识别。3.2.2用于加注、通风、压力传输、灌注和排水的管路或有相关功能的设备,应通过与主管路相同的标志进行识别。3.2.3表1中未列出管路(如厕所管路)的内含物,如有必要,仅用包含其功能或内含物名称的标志进行识别。3.3辅助识别3.3.1对基本识别的进一步细分在有必要对管路予以进一步识别的地方,应以描述具体功能和管内流体的附加字符对基本识别加以细分(例如“甲基溴”、“自动驾驶”)。它可以设置在紧靠基本识别标志的次级、较窄的标志上,或夹在前后字符之间(见图1e)。3.3.2警告符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2一02一09批准2002一06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