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价;5.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价;6.屋面工程质量评价;7.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8.安装工程质量评价;9.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价;10.施工质量综合评价。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原“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项目,调整为评价条文,不单独列为评价项目。2.原“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项目调整为“允许偏差”项目,并以规范指标的达标率来评价,取消了提高标准的做法。3.增加了“建筑节能工程”。对“燃气工程”的评价推荐了参考表格及内容。4.对“质量记录”项目的应得分值作了调整,突出了施工过程施工试验、检测的质量控制。5.将原各项目中的“检验项目”和“评分表”予以合并。6.将地下防水工程列人地基与基础工程评价。将地基与基础工程中的地基部分及地下室的结构列入主体结构工程评价。7.“评价项目”由三个档次改为两个档次。8.评价等级由原“优良、高等级优良”两个等级改为“优良”一个等级。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