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噪声、振动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计,绿化设计,环境监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调整章节设置,原污染防治设计内容独立成章;2.取消厂址选择及总图布置章节,原有内容调整至其他相关章节;3.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调整各章节内容。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至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北道1号,邮政编码:3004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