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术语;3.供暖;4.通风;5.空气调节;6.空气洁净;7.冷热源;8.监测与控制;9.消声隔振与绝热防腐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将原标准“室内外计算参数”章节改为“基本术语”,并增加了“热舒适”和“室内空气质量”等内容。结合原标准“制冷”章节内容,增加“可再生能源”二节和热源相关词条,组成了“冷热源”一章。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6号A座4层,邮编:100120)。本标准主编单位: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重庆大学北京建筑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