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5686-2010/1S015817:2005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1S015817:2005土方机械司机遥控的安全要求(英文版)。本标准等同翻译1S015817:2005。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一“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对IS)15817:2005中引用的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334)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三一重机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阎堃、李蔚
2、苹、赵志刚。GB/T25686-2010/1S015817:2005如果有数台配备无线遥控装置的机器在临近一起工作,每个遥控装置应具有在启动遥控以前给司机显示相应被控机器的措施。建议采用一个特殊灯控(例如4.10中引用的司机位置处的黄色/橙色警示灯),用于当司机开始遥控操纵时识别相应的机器。4.2信号的可靠性信号传输系统应具有一个错误监测和/或错误纠正系统以防止机器的控制装置被电磁辐射的脉冲电平造成的假信号、短时信号丧失和遥控箱故障等所触发。数据通讯协议应保证通信链和被传输数据的完好。在完好性不能核实的情况下,机器应以安全的方式立即停止。遥控装置应满足GB/T22359的电磁兼容性要求。4.3
3、遥控箱4.3.1设计除急停外,一台机器在某一时刻应只能被一个遥控箱遥控。遥控箱应配备装置或措施来控制其使用权,例如一把钥匙或执行/取消遥控操纵的使用密码。遥控箱的设计应尽量减少对机器司机运动自由度的限制。4.3.2操纵装置4.3.2.1中位遥控箱上的所有操纵装置应在司机松开它们时返回到中位。而且当操纵装置在它们的中位时,机器的动作应与机器上相应操纵装置在中位时的动作相同。如果给机器和/或附属装置(机具)操纵装置提供了固定的止动位置,在机器功能导致的结果不存在潜在危险时,即使司机松开所有其他操纵装置,仍能保持止动位置的激活功能。4.3.2.2标记遥控箱上的操纵装置应清楚标记机器及其工作装置/附属
4、装置(机具)运动的方向定位和方向,并与机器上操纵装置标记一致(若机器也按此配备)(见GB/T8593.1和GB/T8593.2)。4.3.2.3防止意外触动的保护遥控箱上的操纵装置应按防止意外触动进行布置,取消或加以防护。在遥控箱从司机手中跌落或司机拿着遥控箱摔倒的情况下,应提供防止触动的措施。为了防止非授权的触动,在非运行模式下应提供使遥控箱上的操纵装置失效的措施。4.3.2.4制动/停车功能当遥控的行走操纵装置在中位时,机器应保持在静止位置(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坡度上)。遥控机器的制动系统应符合GB/T21152、GB/T19929或GB/T25609的规定4.3.2.5司机位置处操纵装置的优先通常,司机位置处的直接操纵(如配备)应优先于司机遥控。操纵装置的选择见4.6。4.4有线操纵有线操纵装置应可使司机在危险区域外操纵机器为了使司机能在危险区域以外进行操纵,控制电缆应有足够长度和柔韧性。关于拉力方面,用于电缆连接盒的柔性电缆和接头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3.4.2和13.4.3的要求。操纵电缆的过度拉力不应导致操纵装置的触动。4.5停机操纵4.5.1通则遥控箱和机器上应有一个停机操纵装置。触动停机操纵装置应以安全的方式立即停止机器的所有危险运动。4.5.2特性在停机操纵装置手动复位以前,不应恢复机器的操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