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范是城市轨道交通平安工作之本 近年来,日益开展的城市轨道交通为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特别是城市地铁深埋地下,环境封闭,人员密集、复杂且流动性大,其通风排烟和人员疏散受到很大制约,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因此,城市轨道交通的平安问题,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因开展历史较短,存在着建设、设计标准低,平安设施及设备不完善,投入缺乏,平安监督管理体系、事故预防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应对特大平安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较低,平安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屡次批示,要求
2、切实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平安。为了从源头上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本质平安管理水平,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抓“两个评价,健全两个体系,形成一个工作机制。 一、抓好“两个评价 1.开展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工程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平安评价工作 平安预评价,是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根底性工作,也是建设工程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之一。因此,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平
3、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并组织有关专家和中介组织进行平安评价和平安审查工作,严把工程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平安审查关。对经平安评价和平安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平安标准规定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营。同时,今后地铁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编制平安篇,以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平安审查和审批工作;建设工程平安设计的资金需求必须保证,并列入总投资概算,确保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的资金投入。 2.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平安评估工作 开展对企业的平安评估工作,强化企业平安管理的根底,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平安运营的重要措施之
4、一。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和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平安评价标准和方法,并以此为依据,开展企业平安评估工作。要通过平安评估,查找隐患,划分企业的平安等级,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控。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确保按期完成。对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平安要求的企业,不得继续运行。要将评估报告和处理意见报送当地政府,以催促有关部门及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平安管理水平。有关城市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对地铁运营平安的监督检查制度,催促地铁运营企业加强平安管理。 二、健全“两个体系 1.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平安
5、标准体系。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的平安标准尚未完善。根据我国轨道交通开展的实际情况,应尽快修改和完善影响城市地铁交通系统平安的有关车辆、供电、消防、防灾、报警、监控、通风、排烟和应急照明及标识等的设计标准,建立轨道交通平安技术标准和平安审查标准,补充完善平安设计、平安施工、平安运营,防范特大平安事故以及爆炸、纵火、施毒、恐怖袭击等人为破坏的内容,提高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平安标准,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本质平安水平。 2.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管理的法规体系。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管理的立法滞后,严重缺乏对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生产的依法监管。因此,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管理的法规体系,是
6、确保其平安、正常和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建议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平安法,有关城市也应尽快公布和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依法标准其设计、建设、制造、运营、管理及公众行为。要逐步将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标准化轨道。 三、形成工作协调机制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形成对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监督管理的工作协调机制。 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监督管理工作是涉及建设、公安、消防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一项系统工程。要搞好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相互联运,综合治理。其中,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设部门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消防、反恐等工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平安监督管理。只有各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各司其职,突出重点,形成合力,才能使城市轨道交通平安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劳动保护 (王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