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征地工作清理方案 为切实纠正在征地补偿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行为,维护被征地居民的土地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工作情况专项清理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摸清征收土地工作在程序上、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到位上及征收土地供应上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征地程序,标准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加强征地批后监管,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把征地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 二、主要任务 这次征地工作情况专项清理的范围是。2023-2023年期间实施征地工作的有关情况
2、。对全区范围内的征地工作情况进行逐个批次、逐宗核实,建立台帐,区别情况,分类处理。 一是查清在征地程序上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是否履行了征地前的预公告和听证;经批准征收土地后,是否履行了公告和登记程序,凡未依法依规履行征地程序的,必须立即纠正标准。 二是查清哪些工程拖欠补偿费及拖欠的原因。查清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和拨付方式,批次和单独选址工程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确定的金额、兑现情况、拖欠数量及原因。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不到位的,必须在2023年9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是查清已批征收土地中未供土地的面积及原因。未供土地要逐宗查实未能供出的原因,凡批准征地之日起1年内未供地的,要限期提出供地方案。 三、
3、方法步骤 (一)自查阶段(6月23日-7月31日)。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征地工作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自查一定要做到全面排查,逐一清理,真实准确。对清理的各类问题要统一填写表格,并汇总报至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国土分局要对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将自查结果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区政府。 (二)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国土分局要对清查出的问题,区分情况限期整改并写出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整改到位时间。对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会同区监察局依法依纪追究有
4、关责任人的责任。9月30日前,国土分局要将清理工作报告和清理整改后难以解决问题的情况明细表报区政府。 (三)验收阶段(2023月1日-11月30日)。国土分局、区监察局要加大对此次征地工作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工作到位,违规行为纠正到位。针对这次清查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举一反三,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尽快建立健全征地效劳机构,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确保领导到位。为确保征地工作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将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征地工
5、作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及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这次征地工作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抓好抓实。 (二)突出重点,提出处理意见。一是要把催促拖欠款的兑现到位作为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抓紧兑现到位。二是凡批准征地之日起1年内未供地的,要限期提出供地方案。三是对清理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健全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在征地资金的支付兑现问题上,由财政部门会同国土分局出台具体的管理方法,明确规定征地款的支付方式、时限要求,并实行一次性支付。二是要探讨建立征地预备金制度,从经营性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局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用于支付征地款。三是在征地程序上要全面标准,批前告知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一定要执行到位。四是要形成一套严谨的征地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征地工作流程和各项补偿政策。五是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国土分局抓紧研究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清理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