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治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治理,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操纵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平安和健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视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平安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平安消费委员会为职业健康治理部门,刘辉为兼职业健康治理人员负责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五向区安监局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完善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备,并进展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设备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撤除或者停顿使用。七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标准为员工装备合格的职业平安健康个体防护装备,并催促教育、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八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告知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止措施和待遇,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九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进展定期的健康体检。十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十一对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行政执法监视检查时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