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专题论证,在总结我国50年来飞机喷漆机库设计、使用和维护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科研、生产使用、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同时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关标准、规范的技术内容,最后经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飞机喷漆机库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及消防设施,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供气,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积累有关数据和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首都机场公安分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