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警告:挥发性有机物属易燃物质,其中部分属有毒物质,配制标准样品和保存时应注意安全。在有可能发生爆炸的环境采样时,要特别注意采样仪器和操作的安全性。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24种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的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2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24种挥发性有机物包括:丙酮、异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苯、六甲基二硅氧烷、3-戊酮、正庚烷、甲苯、环戊酮、乳酸乙酯、乙酸丁酯、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乙苯、对/间二甲苯、2-庚酮、苯乙烯、邻二甲苯、苯甲醚、苯甲醛、1-癸烯、2-壬酮、1十二烯。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经过验证后也可使用本方法。当采样体积为300ml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0010.01mg/m3,测定下限为0.0040.04mgm3。详见附录A。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639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山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采样穿透sampling pene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