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施工现场落实我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临时活动板房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3)94号)情况:(三)检查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特别是彩钢板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是否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燃烧性能等级A级;(四)检查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搭建施工方案编制,审批、验收及日常检查情况。三、检查时间及方式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房专项检查分为自治区级检查和属地自查两个层级。(一)自治区级检查。检查时间:与2022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工作同步开展,由自治区层级监督检查各小组安全专家现场开展专项检查。(二)属地自查。属地自查分为两个
2、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检查应在自治区级检查完成后15天内完成:第二阶段检查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在2022年7月底前实现对全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四、处置措施(一)对施工现场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燃烧性能等级A级要求或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予以查封并结合层级监督检查一并下发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责令该项目停止施工;并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对该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进一步处罚。(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和问题,结合层级监督检查一并下发质量安全
3、隐患整改建议书,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五、相关工作要求(一)各小组安全专家负责现场具体检查工作,填写检查表格,并拍照取证,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并撰写专项小结,将原始资料(包括检查表格、现场照片等)及专项检查小结交送至本组联络员。(二)各地要参照自治区级检查方式,制定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房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本地区的施工现场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并在自治区级检查完成后15天内将检查情况报送至我厅。同时,各地要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在2022年7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彩钢板房)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情况实行全覆盖检查,检查情况随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月报一并报送我厅。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处黎浩;联系电话:0771-2260119;电子邮箱:gxjstjgc(。附件:1.施工现场彩钢板房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用表2.各市施工现场彩钢板房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